假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牟忠党是怎么发家的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28 11:37:21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假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牟忠党是怎么发家的

   据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村民举报:牟忠党——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的村主任兼书记,在当地实在是个风云人物,横行一方,无人敢惹。几十年来,村民们积了一肚子的怨气,却也只是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可是哪里有腐败违法,哪里就会有举报反抗,面对牟忠党无法无天、倒行逆施的行为,村民们已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

  这关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今年7月4日,习主席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
据村民们反映,牟忠党其名为忠于党,其实他的种种恶行,已严重损害了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危害了党在基层的声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1.jpg

 (牟家村村民举报材料)

  牟忠党是怎么当上村委主任的?
村民们说,牟忠党1959年出生于牟家村社区,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社会了,因为家族大,兄弟多,拳头大,渐渐在当地混出了名头,俨然地方上的一霸!他不以此为足,而是把魔爪伸向了村主任一职。
1999年,牟忠党第一次竞选村主任。当时,村民们投过票之后,唱票过程中,牟忠党一听情况对自己不利,就指示自己的兄弟,出其不意直接夺过票箱,然后扔到河里去了,致使投票难以正常进行。他又打伤街道领导,最终不择手段夺得了村主任的位子。
2003年,牟忠党利用自己的权势,得以连任第二届村主任,可是由于强行倒包村里的土地,致使民怨沸腾,他也完全失去了民心,因此2006年第三届村主任选举时,他与华成龙等三人竞选,而票还没有唱完,华成龙票数已遥遥领先,胜负已分。可是,牟忠党又故伎重施,没等票唱完,便马上强制解散了他组织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导致选举又无法正常进行,他也不再进行选举,而径自代理了一届村主任。
从牟忠党代理第三届村主任以来,就不再给村民们发放选举误工补贴。而牟忠党不知用什么通天的手段于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是在牟家村社区加入的),没有经过开会,不选村代表,也没有经过党员同意(因此,牟家村村民认为他这个党员是假的),他就擅自把入党档案转入村支部,并且当上了村书记,权势更加炙手可热。
自2015年9月开始,牟忠党本人便不再在村委上班,而在是外地居住,对村里的事务进行遥控指挥。2017年选举,牟忠党以贿选手段加上投机手段,又一次“当选”村主任。可是当选之后,他更不把村民放在眼里,至今又近一年过去了,也既不组织选村民代表,更不成立村民理财小组,经济大权一人说了算。
这么多年过去了,牟忠党从来不公开村里的账目,村民们也无从知道其中的真情,年龄大的村民生活在贫困之中,年轻一点儿的人们都远离家乡,自谋生计去了,村子也日渐陷入凋弊之中。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牟忠党在选举中的种种行为,可谓完全无视法律规定,严重破坏了农村基层民主,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与党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方针背道而驰,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村民们说,牟忠党就是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依法处理!

22.jpg

 (牟家村党员的举报材料)

  牟忠党在村主任的任上为村民们都做了什么?
村主任,村民们说,牟忠党不择手段谋取了村主任的位子,这么多年来除了中饱私囊,没给村民们办过一件好事。
牟家村实际人均土地0.8亩,土地承包时,只分给村民0.42亩,其余留做机动地。自牟忠党当村主任以来,至今把村留的机动地全部都盖了工厂,说是承包出去了,但是从来不公布账目,村民也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分红。
2015年城阳区政府修春阳东路,拆掉了机械厂一个车间,村民才知道,牟忠党有村里50亩土地入股机械厂,这些年利滚利获利高达2500万,而机械厂领导王勇转让给牟忠党,而这次补偿款也落入了牟忠党个人的腰包。
街道领导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牟忠党闻知,从街道办公楼满口骂娘,直骂到一楼,扬言谁敢管就叫谁消失。
此后,慑于牟忠党的威势,村民们也只能敢怒而不敢言,便没有人敢出头管这事了。
就在牟忠党连任第二届村主任期间,他以村委的名义,以每亩700元的价格,指全村每人0.42亩的承包土地强行倒包。村民每人每年分土地款300元整,然后卖地也好,租地也好,村民完全不知情,1000多亩的良田都盖上了工厂。
从倒包土地,加上代理第三届村主任,激起了几百村民联名多次上访,到工地讨要说法,可是牟忠党只手遮天,巧言如簧,联系了派出所以询问的名义抓走要民30多人,扣押了好几天,后来才给有户口的村民每人每年200元做基数,以后每年每人增长50元,到1200元封顶,到年关再分一次红福,也只有仅仅150元而已。
2005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是在牟忠党掌控的牟家村,基层民主被践踏,群众的生活日益贫困,乡风文明更无从说起,我们的新农村从何谈起?我们的基层组织建设从何谈起?我们的“中国梦”从何谈起?

3.jpg

  牟忠党在村主任的任上为自己都做了什么?

  这么多年来,牟忠党盘踞在牟家村村主任的位子上,没有为村民们谋得什么福利,那他又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呢?
1、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手法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转归个人私有。
牟家村原有烟青路北侧集体土地86.7亩,村委于2003年将其中的60亩地承包给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勇,注册资本180万元),而时任村主任的牟忠党以此为幌子,将剩余的26.7亩自己圈起围墙占为己有。2004年和2005年牟忠党再以村委的名义私自与青岛工程机械联销公司分别签订20亩地和6.7亩地的补充合同,名义上将土地转给青岛工程机械联销公司,实质上仍归牟忠党所有。对于后期签订补偿合同的土地应付承包款也均未如实缴纳。
2、移花接木侵吞集体土地补偿款。
2008年3月至12月期间,牟忠党分别以自己和其他人的身份证件集中注册了数家公司,并通过这些公司,将之前私自转移给第三方的土地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再流转回自己控制的公司。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2008年4月21日,牟忠党以自然人独资注册了青岛联厦机械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2015年11月,在得知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即将向东扩建春阳路这一消息后,牟忠党很快发现扩建工程将会占用到他利用私权转移给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的80余亩土地的一部分。当月底,牟忠党便与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股东王勇、刘思森签订了转让协议,将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转到牟忠党之前以自己名义注册的青岛联厦机械育限公司名下。次年,2016年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东扩,占用了该地块中的20余亩,由国家给予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的青苗补偿款和本应归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均被牟忠党私自侵吞。

4.jpg

  (移花接木的转让协议书)

  3、私卖集体固定资产,违法得利146万元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村集体引进青岛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并将村西北靠近烟青路南侧的3亩村集体土地承租给该公司建设厂房,协议规定合同到期后土地和厂房均归村集体所有。2010年,合同到期后,该公司迁址,村集体将该片土地及地表建筑物收回。
然而时任村委书记牟忠党却在没有任何人知情,并不经过村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私自将该片土地及厂房卖给外村一家私营企业,从中得利146万元占为已有。
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吗?
4、私造合同违规售卖村集体土地,借以中饱私囊。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村后原有闲置土地100余亩,可现在却以厂房林立,全都盖上了各式各样的工厂企业,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有村民前往企业质询,却被告知他们有和村里签订的租赁协议,并由部分企业表示已经完成征地流程,已经取得国有建设土地使用许可。
可这一切在没有任何公示,未经村委会讨论,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会议的情况下,这100余亩土地如何就被这些人私自侵占,堂而皇之的大搞建设呢?
后经村民调查了解到,牟忠党理由自己作为村委书记的职权便利,私造合同私底下将这些土地分别租实给多家企业和个人,并将所有违法所得据为己有,并且放任他们无土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厂房企业。
据悉,其中有四十亩地,牟忠党在收取当事人好处费后,协助其以非常手段骗取国家信任,将土地使用性质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取得国家的相关土地手续。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是牟忠党做为村主任兼村书记却一味欺上瞒下,为自己谋取利益,中饱私囊,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若无物,难道不是犯罪的行为吗?
有这样的村主任,如何能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牟家村的村民们普遍反映,牟忠党自1998年靠威胁恐吓,利用暴力手段控制选举现场而为选村主任以来,二十年间为祸一方,非法侵占集体财产,以权谋私,欺压乡邻的事件更是数不胜数。村民大多为憨厚朴实之人,皆是敢怒不敢言,现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然而,牟忠党口出狂言:“你们告到哪里”,我把关系拉到那里,越告我关系越多。”
牟家村有如此的村主任兼村书记,一再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不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如何能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牟家村的村民已不愿再忍下去,他们联合向党和国家实名举报牟忠党的违法行为,盼望纪律检查委员会监查委相关领导能够予以重视并介入调查,还他们一份公道!

5.jpg
(牟家村村民代表、党员 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