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瑞隆粮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瑞隆公司”因借孙野、宋志丹等9人620.6万元不还,被告上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阜蒙县法院判决孙野等九人胜诉,在申请执行时他们才被告知,查封的钱已经被挪用了。
图一、阜蒙县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等法律文书及政府会议纪要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挪用已经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
2018年8月27日,舆论网采访了孙野等人,他们讲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
这起案件原告之一的孙野告诉本网:辽宁瑞隆公司因为欠我们的借款不还,我们9人先后向法院申请与辽宁瑞隆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中央储备库阜新直属库所欠瑞隆公司的到期债权及租金等进行了查封和保全。
2017年11月23日,阜蒙县法院给中储粮库阜新直属库下达了协助通知,中储粮库签收后加盖了公章。
2018年5月,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我们随着执行法官前往中储粮库阜新直属库执行时,中储粮库阜新直属库爱答不理的对执行法官说:钱已经放走了,要钱没有。法官向其要放款的手续,回到是:要手续没有,要问为什么,找你们院长去,你们院长知道。
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这让孙野等人难以相信,他们追问执行法官,难道你们查封的手续有问题,执行法官肯定的回答:咱查封保全的程序一点毛病都没有!
孙野等人多方打听,这才知道,阜蒙县法院已经把查封保全的资金转给了其它债权人。
图二、一纸会议纪要,把法院保全的资金掏走了。
孙野等人找阜蒙县法院马利新院长,在法院的大门口堵住了马利新要求依法执行已经保全的财产。马利新院长被人盯着无法脱身而非常恼火,几度想摆脱申请执行人一走了之,但“寡不敌众”。孙野等人一边用手机录像一边追问被查封保全财产为何不翼而飞的原因。马利新被追急了,对着众人大声的辩解:这笔保全的执行款是按照县政法委陈书记的指示办的,与我们法院无关,我们法院必须得听政法委指挥。这件事,我们法院说了不算,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管不了。
图三、马利新院长面对质疑无奈的说:钱让政法委放走了,你们去那要。
从这次之后,要想再见到马利新院长那可是难上加难了。孙野对本网说:我们去找执行法官,得到的答复是:到中储粮库正常执行工作已经受到阻碍,必须有院领导签字同意才能正常执行。我们无奈之下只得再去找马利新院长,而这时的马院长滑的像条泥鳅,为了避而不见,竟然想从法院后門坐车偷偷溜走。
有句话咋说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谁让你不依法办案做了亏心事呢!我们终于又在法院的后门堵上马利新院长。只见恼羞成怒的马利新向法警和保安下令,把我9位申请执行人推出大门外,他甚至当着全体法警及围观的群众的面高声大骂:你们他妈的X,愿意哪告就哪告,我就是不管了,爱咋地咋地!说完后就坐车溜之大吉(有录音和录像为证)。
虽然找法院院长马利新无功而返,但马利新言之凿凿称是阜蒙县政法委陈忠民书记给法院下达指令让法院放走的执行款。
孙野等人找到陈忠民书记询问原因,陈矢口否认,后见在孙野等人情绪激动,而且反应强烈,这才才让政法委的石书记把阜蒙县政府的两次会议纪要的复印件给了9位申请执行人。
拿到这两份阜蒙县政府的两次会议纪要一看,孙野等人才恍然大悟。
孙野清楚的记得,一次,于寺镇当地的一位村民曾对他说,辽宁瑞隆公司欠你们的钱,也欠我们的钱,你们应该和我们一起去堵中央储备库阜新直属库的大门,打官司告状没有用,那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拿到钱,就是堵法院的门也不如堵粮库的门。孙野虽然心里很着急,但对他的这些话还是不屑一顾,因为在他的心里法律永远是至高无上的,一个国家的治理如果不靠法律,那不是乱了吗?孙野等9位原告没有半点疑虑地选择走向法庭,然后事实却又是这样的残酷,让于寺镇的村民不幸言中了。
孙野等9人向法院起诉的是欠款,而于寺镇村民堵大门要的钱是卖粮以后,又借给辽宁瑞隆公司的款,村民的钱和孙野等人起诉的欠款性质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孙野等人选择走法律程序,结果查封保全的钱没了;于寺镇村民围堵粮库大门却得到了孙野等人申请法院查封保全的涉案资金。
遵纪守法者落得两手空空,不按套路出牌堵大门闹事的人,最后却喜笑颜开。
于寺镇的村民堵了中储粮的大门,让他的上级心急如焚,对此,阜蒙县政法委的一位副书记讲述了内情:中储粮库阜新直属库向他们的上级报告了,他们的上级找到咱们阜新市政法委,市政法委的一位领导来阜蒙县政法委开的协调会说,老百姓卖粮的款必须得解决。中储粮是央企,他的粮食一粒也不能损失。市政法委的领导拍板,县政府组成了一位副县长领导下的工作组找老百姓调查。老百姓咬住一条,说仓库里不长苞米吧,我们的苞米卖给了粮库,他不给钱,就给我们苞米行吧?
当地的一位知情人告诉本网:中储粮库阜新直属库就建在于寺镇的辖区内,附近的村民和卖粮大户把粮食卖了,存银行嫌利息低,而把钱借给辽宁瑞隆公司给的是2分利,所以就直接放给辽宁瑞隆公司吃利息,并不是收粮食打白条,他们的情况和我们孙野等9人一样,都是辽宁瑞隆公司的债主。不同的是,于寺镇的村民没有走法律程序,而是直接堵中储粮库大门,不但省了时间,而且不需要交诉讼费和执行费,而孙野等人则不同,他们9人遵纪守法按照程序起诉、申请保全、审判和执行,但结果却大相径庭。这等于公开的宣告,遵纪守法吃亏,而聚众闹事者却把钱一分不少拿回来了,长此以往必将引起社会上的混乱,从人治到法治,我们走过了60年,中间很多血的教训,如果政府不纠正自己的错误,势必会让遵纪守法的公民心寒啊。
孙野告诉本网,即使政府违法在先,我们依然相信他们会纠正自己的错误,为此我们写信给阜蒙县政法委,并请执行法官转交了这封信,表达我们的态度:
县政法委领导:6月20日,我们已通过执行局法官将本案件的详细情况说明递交给阜新县法院院长马利新,并由院长马利新转交政法委。
2018年7月11日,县法院院长马利新告诉我们:县政府各部门参与协调,法院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安排,按会议纪要办理,如有疑问到县政法委去告,县法院解决不了。至此,我们9人申请保全的中储粮库协查冻结的到期债权和租金被非法转移,法院终究也没有给出解决办法。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解财产的规定》,解除保全措施必须的条件是: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并且征得债权人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刻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列举的“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中,“开协调会”就是其中一项。
走到阜蒙县城的大街上,到处都能看到“魅力蒙古贞,辉煌六十年”的横幅。流淌了千年的细河,见证了阜新蒙古自治县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纵观孙野等9人在辽宁瑞隆公司保全案的经历,仿佛一下子又拉回到了六十年前。
当地的一位不愿意披露姓名的官员对本网说:自治让阜蒙县焕发了生机,法治则让阜蒙县更加稳定有序的发展。自治更需要法治,自治是在法律的范围内自治,而不是随心所欲,自己想怎么“治”就怎么“治”。
8月29日,本网把上述内容的稿件递交给了阜蒙县委值班室一位姓衣的工作人员,同时也宣传部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及外宣办一位姓海的工作人员,并说明,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与文章作者联系,截至本网发稿止,没有接到上述单位的任何反馈。(文/李新德)
作者简介
李新德系中国舆论监督网创办人。2004年6月10日发表“下跪的副市长——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李信被判无期徒刑),掀开了中国网络反腐的序幕,并发表辽宁阜新市“退休高官”系列报道之:我真得怕了王晓刚这个“人民警察”、 王晓军到底是哪国人、“三假”干部王晓云等文章20余篇。更多的介绍见新浪人物:《李新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和中国青年报“冰点人物”《他们最害怕光》。
来源:http://www.shzfzz.cn/society/3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