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贵州省盘州市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部门村民房屋墙体、地面出现开裂以及乡村道路出现裂缝、崩滑以及该区生活用水泉水流量减少、部分出现断流等现象,并疑为附近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采煤工程活动所导致而发生纠纷。为客观、科学、公正调解处置地质灾害纠纷,盘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8日委托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
2017年8月18日,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的地质环境项目审查意见书”,第四条显示:报告在认真分析勘查区地址环境条件及矿山开采现状的基础上,认为裂缝L1—L3、裂缝L5—L9、崩塌BT1—BT8、泉点Q1、Q3、Q5、Q9在土城矿煤矿矿山采掘影响范围,10—13组段元礼(52)等11户房屋在土城矿煤矿矿山开采影响范围,为土城矿采煤工程活动所致;其余村民房屋不在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影响范围以内,其房屋受损与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无关;其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合理。
近期,贵州省盘州市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共计432户村民集体反映,他们是在2018年3月3日才看到了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的地质环境项目审查意见书”,之前一直没有公开过。对于该意见书的结果,村民们表示有异议,村民代表多次向场坪镇人民政府反映,认为该认定结果缺乏事实依据,存在程序上有误的情况,最关键的是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鉴定公司并没有会同村民代表去实地勘查,而是依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提供的资料作出的审查意见书,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提供的资料严重失实,不能被村民们所信服。2011年以来,该村持续地出现房屋墙体、地面出现开裂以及乡村道路出现裂缝、崩滑以及该区生活用水泉水流量减少、部分出现断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该村村民的基本生活,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至今任其发展。盘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官方鉴定结果即《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迟迟没有下发,未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事件,本栏目来到了盘州市鸡场坪镇果倮座村进行实地调查,对村民们反映的出现的房屋墙体、地面出现开裂以及乡村道路出现裂缝、崩滑以及该区生活用水泉水流量减少、部分出现断流等现象进行了解,得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村里已经开始安排人员外出取水,以供应村民们的生活用水,而且村里面已经修了新的公路,但是距离村民们的必经之路比较远,基本上很少有村民走,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据村民代表提供材料,2018年6月3日,盘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事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显示:由于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按委托要求向我局提交《论证报告》,故我局未能下达《贵州省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我局已督促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委托事项,尽快向我局提交《盘县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根据《论证报告》作出的成因分析论证结论,将向被认定人下发《贵州省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如被认定双方对引发地质灾害责任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书60日内,可向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我局已督促鸡场坪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设置了警示标识标志,明确了专人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发放了《地质灾害防范明白卡》和《地质灾害紧急避险明白卡》,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相关知识,要求鸡场坪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有险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下步,我局将根据成因分析论证作出的责任认定,会同鸡场坪镇人民政府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出具了“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盘县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的补充说明”,针对部分报告结论和专家意见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1、报告结论第五条主要内容:土城矿15采区延伸部分,按设计巷道开采后,位于延伸采区影响范围线上及范围内有10—13组(发麦子)共11户。矿山的开采会对该区11户村民建筑房屋形成影响,煤矿后期如开采须先考虑该区的安全问题。2、报告审查专家意见第四条主要结论:报告认真分析勘查区地质环境条件及矿区开采现状的基础上,认为裂缝L1—L3、裂缝L5—L9、崩塌BT1—BT8、泉点Q1、Q3、Q5、Q9在土城矿煤矿矿山采掘影响范围,10—13组段元礼(52)等11户房屋在土城矿煤矿矿山开采影响范围,为土城矿采煤工程活动所致;其余村民房屋不在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影响范围以内,其房屋受损与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无关。3、报告结论第5条(本说明第1条)是根据土城矿提供的平面图件资料以及调查时说明该延伸采区现状未开采得出的结果。报告审查专家意见第四条(本说明第2条)是根据土城矿提供的证明材料《土城矿井下排水情况说明》(土城矿,2017年5月18日,报告附件三)内容:15采区延伸部分现运输下山、轨道下山、回风下山、延伸水仓巷道已施工完成等得出结论。由于提供资料不明确得出较大差别的结果。4、请矿山对提供的资料及巷道开挖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图上注明已施工完成及未施工等巷道的具体位置,根据复核结果,如果已提交的《盘县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附图01-1内容15采区延伸部分“15313运输巷”、“15314运输巷”未开挖形成,10—13组段元礼(52)等11户房屋变形与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无关;如果已提交的《盘县盘州鸡场坪镇果倮座村1组、10—13组、14—15组村民房屋开裂地质灾害成因分析论证报告》附图01-1内容15采区延伸部分“15313运输巷”、“15314运输巷”已开挖形成,10—13组段元礼(52)等11户房屋变形与土城矿煤矿采掘活动有关。
上述“补充说明”第三条对审查专家意见第四条(该说明第2条)的依据做出强调说明是根据“土城矿提供的平面图件资料以及调查时说明该延伸采区现状未开采得出的结果”;报告审查专家意见第四条(本说明第2条)强调说明是根据“土城矿提供的证明材料《土城矿井下排水情况说明》(土城矿,2017年5月18日,报告附件三)内容:15采区延伸部分现运输下山、轨道下山、回风下山、延伸水仓巷道已施工完成等”得出的结论。以此来说明这两条的结果差别较大是由于“提供资料不明确”。而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专家意见第二条内容为:勘查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充分收集了调查区内已有的地质灾害勘查资料,会同鸡场坪镇人民政府、果倮座村、矿方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开展了现场调查、测量工作。采用RTK对411栋村民房屋与煤矿相对位置进行实测定位,同时进行房屋、逐户调查,询问户主房屋修建时间,部分房屋开裂时间,对房屋开裂时间,对房屋开裂受损情况记录、摄像,井下采用土城矿2017年5月17日提供的最新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井上、下对照图,确定其最终开采边界,各共同代表进行矿井下核实部分巷道。采用的调查方法合理,获取的资料真实可靠......经过补充说明的强调,其依据与这份原先所陈述的依据是否矛盾呢?
上述“补充说明”第四条则是把本应该鉴定公司得出的结论推到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一方,让其“对提供的资料及巷道开挖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图上注明已施工完成及未施工等巷道的具体位置”,根据复核结果来得出相应的结论,是否说明到目前为止,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依然没有掌握实际情况,而是需要责任“被认定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自行提供关键的资料呢?那么此次委托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的意义又何在呢?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该村出现的房屋墙体开裂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的责任认定书的下发。村民们反映称,根据以往相关类似事件经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就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其开采完当地的煤炭资源后就会将开采的巷道进行封堵,以掩盖其真实开采的范围。从2011年以来,已经拖延了7年多的时间。而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8月18日就出来的专家审查意见书也是拖延到了2018年3月3日才在村民们的不断反映下得到公开,但是奇怪的是委托方盘州市国土资源局却没有收到,程序出现明显问题。
之前,鸡场坪镇人民政府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确实是按照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专家意见书来执行的,后来,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则出具了补充说明,对之前的结论依据进行强调和替换,不能不令人生疑。那么是否确实存在村民们反映的土城矿与鉴定公司勾结造假,以图达到规避责任的目的呢?如果村民们的房屋墙体开裂确实与土城矿的采煤活动无关,那么其原因又是什么呢,会不会有一个权威的缘由认定呢?盘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官方鉴定结果即《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又将何时下发呢?对于该事件的后续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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