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建设智慧城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成最大赢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9 16:15:55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微软建设智慧城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成最大赢家?
  中国流行,是特别神奇的一种东西。说流行创业,一夜之间到处是辞职创业的创业公司;说流行P2P,一夜之间满大街的P2P公司;说流行区块链,一夜之间感觉身边的人,人人都成了区块链高手……但是这样的流行真的值得推崇吗?

  微软智慧城市案诉讼前的故事

  最近流行起来的智慧城市,可说是科技兴邦流的新趋势。翻出百度随便一搜,基本上全是“XX智慧城市建设解决方案”,“XX公司打造智慧城市构架”,“中国智慧城市榜单公布,各地相继建设智慧城市”……可谓五花八门。

  日前我们了解到,国际知名大公司微软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陷入了诉讼的“罗生门。”

  

 

  

 

  事情始末复杂扑朔,微软公司手段非常高明。

  微软公司在与武汉智慧生态公司签订合约之后,以集成商、服务商等名义拉国内多家企业一同进入武汉智慧城市的实施建设中。其中微软中国公司虽然指定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胜”)为集成和运营商,但又不直接为华胜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按照微软中国公司的指定,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数码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的微软产品提供商,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蓝云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Azure公有云租赁服务提供商,微软中国公司为智慧城市项目的规划咨询服务提供商。

  在此后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武汉智慧生态公司诉称,由于微软中国公司对武汉开发区的环境条件不仅没有进行充分地论证,还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其制作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配套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设计场景、产品与服务配置和武汉开发区实际需求存在重大偏差,该项目中微软产品几乎没有使用,Azure公有云使用量至今不到12%。

  由于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智慧城市项目的要求,无法达到使用目的和效果,为此武汉智慧生态公司拒绝继续履行与华胜公司签订的合同。同时,还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对微软中国公司的规划设计及配置方案进行了评估。不出意外,评估中心于2016年12月5日出具《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微软中国公司提供的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配套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兼容性都存在较大问题,产品配置方案缺乏测算依据,不能成为项目建设的直接指导。此后,武汉智慧生态公司提起诉讼,将微软告上法庭。

  微软建设智慧城市:合作者的单纯与跨国公司的傲慢

  武汉智慧生态公司购置智慧城市软件和服务的过程中,虽然涉及集成商华胜公司、软件指定销售商神州数码公司、服务商蓝云公司等,但微软中国公司实际是智慧城市项目的履行主体。微软借助身为集成商、销售商、服务商的三家国内公司,完美将自己置身事外。虽然作为项目的履行主体,但仍然避开了合同签署、款项支付等具体对接环节。由北京华胜公司代表微软与武汉智慧生态公司签署协议,再由武汉智慧生态公司付款给北京华胜,北京华胜付款给微软及相关微软公司。

  基于对微软这个世界闻名品牌的过度信任,以及对合作的盲目期待,使得无论是武汉智慧生态公司也好,还是其他合作公司也罢,大家均对微软公司寄予了相当大的希望。所有人相信这样大规模名品牌的国际知名公司做事规范,讲求原则。因此,不出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所有人就第一时间陷入了相互制肘的漩涡。

  相较单纯的合作者,跨国公司的态度反而是沉默的,傲慢的。不,其实应该说是冷漠的。面对委托方的起诉,面对整个事件复杂的互诉局面,微软反应直接且冷漠。微软的态度显得非常直接:并不认为自己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规划有任何问题。也可以说,微软从根本上直接否定了相关的评估结果。

  事实上事情进展到如此地步,即使真的要求退款,互诉局面也已经进展到了无法正确预估详细退款数额的地步。其中牵扯了数家公司,即便具体测算工作量,具体测算退赔金额,也是一个极其冗长拖沓且不一定有结果的事态。

  微软建设智慧城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成最大赢家?

  外界所不知道的,也不会想到的,微软诉讼案中最不能让人理解的,不是任何一个诉讼方或是被诉方,而是理应为整件事情主持公道的,最公正的法律执掌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的本质是追求公平正义,法院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效率的解决社会矛盾。本应为人民群众,为国家企业做主的法律机关,一个本应手握公平秤秉公裁决的司法机构,在该体现自己价值的时候,都做了什么?

  在审理的过程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置其他连环诉讼于不顾,对本就扑朔迷离的案件拖延处理一年多了,至今仍没得出一个令社会各界满意的妥善交代和公平裁决。面对龟速的案件进展,我们无法不推测,到底原因何在?是忌惮武汉智慧生态公司这样的地方国有企业,迟迟不愿意判决?还是顾忌微软的全球金字招牌?亦或是没有审理此类案情的经验,能力匮乏不敢盲目判断?个中缘由我们不得而知。但从目前的情况上来看,项目无疑已经进入了逼仄的死胡同,无论最后如何判令,都将有一方,或者几方承受巨大损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作为、不表态,将耽误案件的最佳审判期限,不仅不能对诉讼方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让各方蒙受更大的损失,也让所有眼见的群众感到无奈和寒心!

  我们无法定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该秉公执法的法官们,究竟为何一味拖延;也无法下定论说这样的消极司法,是不是会有损武汉市的司法环境;但我们很清楚,这样的司法机关,如果失去公允,必将会更为严重的影响武汉市的投资环境,阻碍武汉市的发展。

  建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刮骨疗毒”,直面问题勇于司法,为武汉市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投资环境! 也建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秉公执法,切实担负起自己应当担负的责任,而不要成为任何一起诉讼案中最圆滑的最大赢家!(署名: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