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一禽苗孵化基地作业时臭气熏天 居民深受其扰 紧闭门窗“躲避”》后续
本报报道引起各方关注,武鸣区政府快速反应
多部门展开调查 对企业违规行为逐条督促整改
被居民投诉的基地
■记者 冯羽
南宁市武鸣区一禽苗孵化场恶臭扰民问题经本报披露后(详见5月25日报道),引起各方关注。日前,武鸣区政府对此快速反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事件深入调查,并要求基地进行整改。
超范围建设30亩责令自行拆除
经武鸣区政府调查,涉事的伏林禽苗孵化基地为广西南宁市港宁禽业有限公司(下称港宁公司),项目占地面积为45.98亩。其中15.21亩在备案用地范围内,超出该备案用地30.77亩。
据悉,双桥镇政府、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6月6日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港宁公司必须在6月15日前自行拆除“两违”建筑,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目前该企业已经自行完成部分整改工作,相关职责部门将监督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逾期不完成的,计划于6月底前依法强制执行。
未按标准建设部门督促整改
记者曾实地走访港宁公司禽苗孵化基地以及附近民居,在禽苗孵化基地内看到,孵化区家禽粪便遍地,臭味熏鼻。距离禽苗孵化基地不远处的居民区,不时会闻到一股异味。
至于当初禽苗孵化基地选址为何如此靠近居民区问题,武鸣区农业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当初在为禽苗孵化基地选址时,曾有指导意见将地址放在花花大世界路口加油站后面,那里不会影响居民生活。但港宁公司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多,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没有,最后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地址最终就选在伏林村附近。
武鸣区政府调查显示,港宁公司在禽苗孵化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环保批文要求配套相应的异味处理设施,禽苗异味及粪便异味在孵化车间无组织排放。
对此,武鸣区环境执法部门已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必须严格按环境批复要求执行,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并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异味监测,6月10日前提交监测报告给武鸣区环保部门备案。目前异味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存在超范围经营正按要求整改
武鸣区政府现场检查发现,港宁公司尚未办理《种畜禽生产营业许可证》,在禽苗孵化基地有销售经营行为,但未向工商部门申报变更经营范围,存在未依法变更登记的行为。
对该公司经营手续不全的问题,武鸣区农业局、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分别责令港宁公司停业整改,指出其存在问题,指导办理相关经营营业手续。
记者走访港宁公司时,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称,公司确实存在家禽交易的现象。公司里的禽苗孵化出来后,有一部分鸡鸭苗销售不出,慢慢就会饲养成大鸡大鸭,有些客户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就私下进行交易,经有关部门批评后,公司目前正作积极整改。
林业部门勘察复核恢复林地用途
关于禽苗孵化基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事,武鸣区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于3月12日作出处罚通知,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罚款35890元,并责令3个月内恢复该地的林业用途。
据悉,港宁公司按照武鸣区林业执法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已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整改,达到恢复林地生产条件。5月31日,武鸣区林业局已现场对该基地进行勘察复核,该基地占用林地建设的孵化房已自行拆除,水泥硬化地板已清理。
事态发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