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草变荒草 土地荒三年 国家级贫困县四十万扶贫项目成空中楼阁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4 17:44:28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牧草变荒草 土地荒三年 国家级贫困县四十万扶贫项目成空中楼阁

\

绿洲庄园实施建设“种草养殖项目”三年来一直处于荒芜状态 郝慧慧摄
 

  从县扶贫办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到项目建设验收用时七个月,国家级贫困县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扶持天镇县季家寨村种草养殖项目”投资建设至今已三年时间。验收至今,流转土地一直处于撂荒状态,节潜流灌溉工程长期荒废,仍拖欠当地农民三年土地补偿款未支付,4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使用问题重重,存在扶贫资金被套取嫌疑。

  牧草变荒草四十万元扶贫项目长期撂荒

\

“天镇县季家寨村种草养殖项目”承包地牧草变荒草 郝慧慧摄
 

  1月21,天镇县季家寨村姓路的村民指着一片荒草丛生的土地介绍说:“这就是我们村三年前建设的扶贫项目。当时说要种植苜蓿、养羊,可一直以来也没有见到项目落实,就为了套取县里的四十万元的扶贫款。”

  季家寨村民说的扶贫项目,即天镇县“天镇县季家寨村种草养殖项目”。

  2014年12月,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230号文件下达天镇县扶贫成效奖励资金90万元,并规定此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扶贫项目建设。2015年3月,天镇县扶贫办经研究决定扶持包括“季家寨村种草养殖”在内的三个项目。

  “天镇县季家寨村种草养殖项目”由天镇县季家寨村委会委派绿洲庄园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截潜流引水工程一处,种草1000亩,养羊100只。总投资51.5万元,扶贫成效奖励资金补助40万元,自筹11.5万元。工程由村委会具体实施。

  《贾家屯乡季家寨村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显示,项目投资估算:截潜流引水工程资金估算为19.2万元;种牧草1000亩(每亩估算295元,土地租金100元,牧草籽种40元每亩、谷籽种55元,人工100元),资金估算29.5万元;饲养生态放养羊100只,资金估算2.8万元,总投资估算51.5万元。

  项目采取“公司+贫困村+农户”模式,即由绿洲庄园有限公司经季家寨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其中四荒地占50%以上,发展庄园产业。

  预计项目建设后,解决季家寨村人畜饮水问题,新增水浇地500亩,牧草产业基本形成,务工人员人均收入2万元。

  此项目经县乡村三级审批,工程于2015年4月25日开工,到2015年9月25日完工。2015年10月17日,天镇县扶贫开发项目验收组验收通过。

  三年租金至今未付土地撂荒农民无地可种

\

项目申请扶贫资金四十万元 郝慧慧摄
 

  “这都三年多了,项目建设后仅解决了饮水问题,牧草种植、养羊、新增水浇地等一点影子都没有。现在牧草变荒草,根本没人打理。”路姓村民无奈地表示。

  于此同时,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显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2014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20日,总共5年,转让价格为每亩100元。承租方预付两年租金,剩余款项2015年12月底再付两年,2017年12月底前全部付清。

  但季家寨多位村民表示,土地承包后,承租方仅支付了两年预付金,剩余三年承租费用至今未予支付。

  “现在我们土地租金收不到,土地又不能种,生活失去重要保障,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地里长满杂草,心里不时滋味。”季家寨被征地村民话语中透露这酸楚与无奈。

  天镇县扶贫办吴副主任针对上述情况表示:“这个项目是在天镇县原扶贫办主任贾彪(音)(现天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主持下建设的,具体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

\

项目牧草籽、谷籽资金使用申领扶贫资金9万多元 郝慧慧摄
 

  2017年12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其中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扶贫对象资格和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贫困村或者贫困户未按照规定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未按照规定使用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滞留、截留、侵占、挪用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的,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搞虚假脱贫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镇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扶贫工作乃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今,40万元的扶贫项目成空中楼阁,不但未能实现扶贫效果,反而失当地村民天地荒芜、无地可种,加重了民众生活负担。

  此外,“季家寨村种草养殖”项目三年来一直处于撂荒状态,牧草变荒草,项目如何能通过验收?40万元扶贫资金从支付到使用过程中,监管严重缺失,扶贫资金成为了个被人口中的“唐僧肉”。

  当地政府应主动积极公示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于此扶贫项目中存在的相关违规违法问题,应进行责任追溯,莫让扶贫资金使用成为一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