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南粮仓失火 消防车两小时后才到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法治报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9 16:15:20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借口道路不通无法出警
消防车被锁在库里出不来
新配的消防机动泵失踪
调查结果为机械故障
2014年底,桦南县恒长河米业粮仓因电源短路引发火灾。桦南消防在接到火警后2个多小时后才赶到火场,此时粮仓已基本烧光。县政府为乡镇新购的消防车被锁在库房里,配备的手抬机动泵也不见踪影,而消防部门则借口道路不通无法出警,后来又以机械故障为由推卸责任。
火灾造成该企业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库存粮食(水稻8902.51吨、大米210吨)被烧掉,房屋、机器设备也被烧毁。该公司遭到重大经济损失,至今没有获得分文补偿、救助
消防接警2小时后才到
2014年12月9日午12:45分,位于土龙山镇桦南县恒长河米业仓储购销加工厂发生火灾报火警
桦南县消防队没有马上出警,他们通知离火灾现场最近的(约14公里土龙山镇消防队出警土龙山镇消防队接到通知后,回复县消防队道路不通无法出警。
恒长河米业告知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有两条道路都是畅通可以通往火灾现场。
桦南县消防大队再次要求土龙山镇消防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救火,但是时间过去了很久,消防车仍没有过来。
报警人又多次请求桦南消防队出警,桦南县消防大队才在土龙山镇消防队不出警的情况下答应从桦南县赶来火灾现场。而此时,大火已经烧了1个小时!
下午一点半,土龙山镇政府相关领导派出所所长等人赶到火灾现场,帮助受灾企业展开自救。直到下午215分左右,桦南县消防队赶到现场,此时粮仓烧落架。看到已被基本烧光的粮库,恒长河米业老板胡勇愤怒不已,他马上来到土龙镇政府看镇里的消防车在干啥。他发现土龙镇的消防队正在倒车,工作人员正在换消防服。他这才知道,由于中午午饭时间,土龙山镇消防队消防车库钥匙被人带走,导致了消防车开不出来。
新配的消防设备没发挥作用
2014年5月,为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能力增强农村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桦南县政府为乡镇购置了5辆消防车和60台机动泵分管副县长麻世先在交接现场讲话,他希望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以此次配发消防车为契机,建立好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麻世先要求县消防大队官兵为专职消防队员进行培训,以保证消防车在投入使用时,做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充分发挥其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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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桦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麻世先
遗憾的是麻世先县长的话成了空话。恒长河米业负责人胡伟告诉记者:“听说县里给买了机动泵,但是我在土龙山镇就没见到配发下来的机动泵,机动泵在哪里我们不知道。消防车天天锁在车库里,政府投资买的消防车根本就没发挥作用。失火当天,镇消防队的人在吃饭,镇里找不到人,所以才给县消防队汇报说路不通。这明显是在撒谎、推卸责任。”
由于土龙山镇消防队刚刚配置的消防车和手抬机动泵没能发挥作用,桦南县恒长河米业火灾没有得到及时扑灭。火灾烧毁了恒长河米业库房机械设备和大量粮食,造成了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至今,该企业仍未能恢复生产。
到底是机械故障还是道路不通
火灾事故发生后,恒长河米业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
恒长河米业负责人胡伟告诉记者:火灾发生后,我们立即报警,如果只有14公里的土龙山镇消防队出警,只需不到20分钟就会到达事故现场。我公司的财产损失会很小。土龙山镇消防队接到通知后不出警影响县消防队和梨树乡消防车出警耽误了宝贵的时间。火灾发生后的2个小时,我的加工厂已全部烧毁,粮食全部烧掉,而土龙山镇消防车还没到达。我们损失大部分财产与土龙山镇政府不出警灭火有直接的关系,是土龙山镇消防队不作为的结果县里组织的事故调查过程中,土龙山镇政府怕承担责任才编造了谎慌言说消防车坏了,但车根本就没有坏,并且还能正常从库中倒出(院内监控可证明)。我同米厂工人去土龙消防队看见他们正在倒车,还有人正在换消防服。当时时间已经是2014年12月9日下午2点22分(有照片为证)。
火灾发生时,镇里向县消防队汇报说路不通。但是,事实证明这是说不过去的,因为道路是畅通的否则,桦南县消防队的消防车和邻近乡镇的消防车也到不了现场。面对消防出警不力、报警不出警的指责,桦南县消防队又给出了新的解释。
土龙山镇政府艾明生书记带领受灾企业负责人到县政府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受灾情况。
副县长麻世先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对火灾和受灾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桦南县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为机器故障。
受灾企业未获救助
土龙山镇党委书记某告诉记者:“他们(恒长河米业)的设备已经买了七八年了,才花了八万多块钱,火灾总体损失消防队鉴定的也就几十万块钱,他报的数字出入太大了。我就跟他说你修房子,我找林业局给你整点木材,因为我们不存在主体责任,你要赔偿找法院起诉去,我们没法给你赔偿。你可以看国家的法律条文,假设消防队救援不及时是没有赔偿责任的。他的粮食都是以前收来的,去年从农民手中收过来的粮食全付完钱了,他想把以前欠老百姓的二百多万块钱转嫁给政府......”
据了解,桦南县恒长河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营大米加工、粮食购销等。火灾发生前,该公司储存着一百多户粮农赊销的粮食粮农售粮款三百万元。企业受灾后,这些粮农直到现在也无法拿到售粮款
粮农纷纷起诉恒长河米业因无力偿还粮农售粮款,桦南县恒长河米业的法人胡君也被拘留。
对于《桦南县恒长河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火灾损失鉴定报告》中94万余元的评估结果。胡伟告诉记者:火灾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800多万元。火灾之后,消防部门作财产损失评估。他们告诉我,损失评估超过百万元,就要抓人追责。所以鉴定报告当时只写了94万余元。
桦南县委、县政府在火灾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曾帮助协调补助救济受灾企业。2015年初,副县长麻世先公开表示,政府会对受灾企业和农民提供帮助,但是后来不了了之。
该县消防大队、土龙山镇政府也没有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该事件中,消防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出警不力不及时出警,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于相关人员的渎职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其臻教授。
朱教授认为当地政府应尽快启动解决火灾赔偿、救助问题,并建议联合民政、粮食、消防、农业等相关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弥补广大粮农和粮食企业损失,确保粮农稳定。对于救火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应追究责任。
记者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