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暴力强拆何时了,人民教师维权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5 16:31:01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四十四户居民……2000年以后建成的房子……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没有提前得到任何的拆迁通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北校区家属院就这样被不明身份的暴徒于2015年12月暴力拆除了。2015年12月初本网曾以“济南槐荫惊现暴力强拆,受害者无家可归”为题对事件进行报道。就在报道后的两天,仅存的五号楼也被暴力拆除。房子被拆、财物被埋、多名居民被打……老师们愤怒了,自强拆事件发生后,被拆居民通过各种途径反映问题,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截至记者发稿事件竟无任何进展。下面我们再次对事件进行梳理。

  事由

  事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7月,槐荫区政府以旧城改造为由要求老师们限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条件是每平米8200元。然而让老师们费解的是家属院的房子是2000年建成,晚的房子是04、05年入住,产权明晰,既非危房、又非违建,何来旧城改造之说?另外就是补偿标准,据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获悉一旁在建的“万科公园里”小区均价已达到每平米15000元,8200元的补偿标准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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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强拆房子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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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委官网显示一旁万科公园里均价已达15000元/平米

  维权

  2014年9月,家属区73户居民向济南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书。在复议无果后,老师们先后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院以“须以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为由中止诉讼。省高院于2015年11月24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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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中止诉讼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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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的开庭传票

  强拆

  然而老师们依法依规反映诉求的行为却并未阻挡拆迁工作的开展……2014年9月起,陆续有居民接到陌生电话的威胁、恐吓,甚至有住户防盗门遭暴徒暴力打砸。因不堪其扰,陆续有居民答应征收服务中心的补偿条件,在签订协议后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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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暴徒打砸过的门窗

  其实暗中搞小动作、恐吓、威胁只是个开始,2015年12月4日,一群不明身份的手持斧头、砍刀的壮汉封锁家属院大门,将住宅楼团团围住,不允许任何人出入。之后大型设备开始强拆……更恶劣的是,楼内的住户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被人强行从家中拖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的房子被荡平,生活用品及财物被掩埋……寒冷的冬天里,还没来得及穿上厚一点的衣服,瞬间就无家可归。同时其他住户也遭遇断水、断电、断网、停气,居民生活举步维艰。

  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暴力强拆事件竟接二连三的上演……在三次暴力强拆中5栋居民楼被全部拆除,同时有多名居民被打伤入院,有一名享受政府补贴的老教授因不堪其辱病倒……暴徒们简直到了无法无天、丧心病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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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强拆后的惨状

  愤怒

  事情已经无法控制,在强拆发生的过程中有居民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以事件重大需向领导汇报为由迅速离场;上班回家的老师们愤怒的向征收办讨要说法,对方竟声称不知情,并借机离开。被拆居民曾先后赶到槐荫区、济南市、山东省信访中心反映情况,信访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同情但称事件为刑事案件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要求他们到公安局报案。然而到达济南槐荫区公安分局后,分局信访科王科长在了解情况后答复被拆迁户:这是政府的拆迁行为,公安也管不了……

  愤怒无助的老师们只能在小区、信访、媒体等部门门口打出标语,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被拆迁老师愤怒的表示问题如果仍然得不到解决只能去更高一级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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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漫维权路

  疑惑

  记者从《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了解到,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办法还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以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以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然而济南市的以上规定在槐荫区却形同虚设,事发一个多月,责任人未落实、赔偿就更谈不上了。甚至建设单位也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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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截图:征收服务中心彭某就在暴力强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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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承诺书为先期签订拆迁协议居民拿到的,据被拆迁户证实承诺人即为开发商高管史某,而担保人为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张姓副主任,而且承诺书竟作出了“补偿款如果超过赔付现有款标准,多出部分给予***叁倍赔偿标准”的荒唐承诺。

  当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济南市槐荫区发生的暴力强拆事件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而有关部门却采取推、托、躲、压的方式,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激化矛盾。

  记者通过媒体公开报道了解到当前济南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力推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进程,加快城市建设无可厚非。但是,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绝对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政府形象甚至违法乱纪为代价。

  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上曾引用清•万斯大《周官辨非》中的名言来告诫广大领导干部:“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而居者有其屋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更是政府和官员执政能力和民生责任的最根本体现。

  本网将持续关注本事件的进展。

来源链接:http://u.zp.china.com.cn/news-720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