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龙头状告行业协会侵权 智慧能源“家族”索偿4999万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 12:29:29  文章录入:翱翔蓝天  责任编辑:lantian
 

智慧能源6日公告,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与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简称“电线电缆分会”)侵害荣誉权一案已获法院受理,索赔金额4999万元。作为电缆业龙头之一,远东电缆及远东控股集团缘何与行业协会对簿公堂?

    智慧能源公告称:案件起因于2015年11月22日电线电缆分会等多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抵制“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下称“商会”)、北京佰策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开展所谓“价格监察提示”活动的联合声明》,且在中国电线电缆网等行业平台上发布具有指责性的文章,导致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并向国家、省级机关部门、多家电力及电网客户发出抵制监察提示活动的《汇报函》、《沟通函》等,“诬告、诽谤、诋毁”远东控股集团及远东电缆,对其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监察提示函”。据悉,自2013年9月起,“商会”开始推动价格监察提示发布工作。由江苏光电线缆商会委托第三方北京佰策邦向招标的业主单位及职能监管部门发出提示函,告知电缆招标价格偏离正常价格,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等行为,并将提示函在北京佰策邦的“中缆在线”网站上公布。

    在被诉涉嫌侵权的上述(由行业协会等签发的)联合声明中,国内电缆行业龙头老大远东电缆,作为“商会”理事长单位,被认为假借“商会”和中立第三方名义,以行业自律为名行打击同行之实,声明敦促有关部门制止“商会”与“中缆在线”网站的“相关违法行为”。

    对此,远东控股集团与远东电缆在诉状中对上述指责进行了驳斥:首先,“商会”由12家知名光电线缆企业发起成立,是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主体合法;其次,行业自律和监察工作是抵制行业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重大举措;《提示函》、《监察提示函》是商会经合法程序通过的民主决议事项。

    据了解,电线电缆行业高度分散,且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是引发恶性竞争的根源。目前,近万家行业企业合计产能超过市场需求60%,即使如远东电缆这样的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也不足2%。

    智慧能源表示,“商会”的上述行动是履行行业自律及监察工作,抵制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和低价竞争、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乱象,意在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是无可非议的。

    作为原告,远东电缆等认为,被告的联合声明及《汇报函》、《沟通函》构成了污蔑、诋毁,要求行业协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4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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