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行南村为解决“农转居”后失地村民的安置,将村属七间店面房承租给本村村民顾德英、顾德芳经营饭店,取名“行南酒家”。1998年,因饭店发展需要,经村委会的同意,承租人自筹资金又在原店面的基础上拓宽扩建。2015年,市政工程高架桥方案将其划入动迁范围,饭店建筑事实已存在20余年,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饭店拆迁本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应有的安置补偿,该镇政府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8年才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认定”行南酒家为“违法建筑”,并动用公安、城管等强力部门将其强行拆除,令人难以置信。
在我国现在社会生活中,拆迁源于政府对土地的有偿征收,也是经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环节。然而拆迁征地中衍生的强拆,却成为许多被拆迁人心惊肉跳的词汇,它如一柄达摩克斯之剑悬挂在他们的头顶,让他们惶恐不安。基于发展经济的客观需要,或是手续完备的重大惠民工程,政府以法动迁征地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少数地方政府按捺不住追求“政绩”和“效率”的冲动,漠视被拆迁人的诉求,运用似是而非的牵强理由,动辄进行非法强拆,把正常的动迁征地行为变成了公权力主导下的赤裸裸的掠夺,粗暴侵犯了被拆迁人的权益,加剧了社会矛盾。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因市政工程高架桥建设,动迁该镇行南村私营店面“行南酒家”,双方就补偿安置问题协商未果,镇政府便动用公安、交警、城管等多个部门,组成近300人的拆迁大军,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将“行南酒家”强行拆除,而且将酒店内的冷库、冰箱、空调等部分财物捣毁,经营“行南酒家”的老板夫妇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顷刻间几乎一无所有,在当地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
酒店老板娘向记者哭诉: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全家21口人一直靠经营酒店吃饭,现在生活出路也没有了。她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建设高架桥是市政工程,需要动迁酒店她没意见,可是酒店是当初“农转居”村里给他们安置性店面,现在动拆总得给他们一家人进行安置,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吧!二十年来,他和老公一直辛苦经营酒店,合法证照齐全,现在镇政府突然说酒店是“违法建筑”……方圆六、七百米内的几百户房屋和他们酒店一样,都没有按现在规定的手续,就因为建高架桥,酒店需要动迁,单说酒店是违法建筑……
据了解,“行南酒家”地处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虹梅南路1586号,是一套七间上下两层结构的门面房,实际面积585平方米,由本村村民顾德英、顾德芳姐妹俩经营。七间店面房始建于1991年,当时面积182平方米,隶属梅陇镇行南村委会。1995年,行南村委会为妥善解决“农转居”后的劳动力安置,经研究将七间店面房承租给本村村民顾德英、顾德芳姐妹俩,承租时间为了1995年至2020年,以代替顾德英、顾德芳及其全家失地后的安置。1998年,因酒店经营发展需要,经行南村委会同意,顾德英、顾德芳便在七间门面房的基础上扩充改造,达到今天的585平方米的面积与规模。顾德英、顾德芳从此安心经营,诚善为本,生意始终红火,以致酒店员工达到30余人,成为别具特色、远近闻名的中型餐饮业。“行南酒家”已成为顾德英、顾德芳俩家共计21口人事实上的生活信托和安身立命之本。此次强拆,意味着顾德英、顾德芳半生心血毁一旦,全家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已成为他们难以承受之痛。
强拆画面回放
2015年8月7日凌晨4:00,上海市还浸在黎明前的浓浓暮霭里,早起的人们开始准备一天的劳作,马路上偶尔有车辆驶过。闵行区梅陇镇政府却格外繁忙,在镇政府的主导下,由镇“综治办”牵头,镇城管中队、拆违办、公安、交警及特保人员开始集结,30分钟后便组成近300人浩浩荡荡的强拆大军,严阵以待。
此刻的“行地酒家”静谧无声,在酒店看家的顾新明老板(顾德英的丈夫)还在睡梦中。然而,随着两声刺耳的巨响,酒店大门被撞开,8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飞快窜到他的床前,气势汹汹地说:“不许动”!从睡梦中惊醒的顾新明老板意识到大事不好,拿手取出应床头的手机准备报警,来人一把夺过手机,不容分说便将他从床上拖起,架出酒店大门外,直奔村委会,无论他如何呼喊和挣扎也无济于事。
浩浩荡荡开来的强拆大军,在梅陇镇一名副镇长带领下,迅速在酒店周边组成人墙布控,各部门领导现场指挥,公安、交警、城管和拆违办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临时有事在外居住的老板娘顾德英闻讯赶来,拼命冲着“人墙”,声撕力竟地喊叫:“我店里还有现款,家里所有东西都在店里……”,没有人理会,没有人同情。万般无奈之下,近乎绝望的老板娘顾德英面对“人墙”,重重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终只拿出了帐单和租赁合同。训练有素的女警察们立即把她“请”到马路对面“保护”起来。
简单清理物品之后,强拆开始。专业拆迁公司的挖掘机高昂着头颅,朝着“行南酒家”的楼层轰鸣而下,扬起的尘埃在空中弥漫。几个女村民站在不远处,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脸茫然。一名老汉慢慢走近“人墙”,叹口气,摇摇头,走开了。
挖掘机的轰鸣声中,村委会过道里的酒店老板顾新明,经过无数次挣扎已经筋疲力尽,抗议声变成了痛苦的呻吟。“拆违”现场的马路对面,老板娘瘫倒在地上,身边站着忠于职守的女警察。对面的挖掘机挥舞着长长的臂膀上下挖掘,声音十分清晰富有节奏。她侧身怔怔地看望,眼里充满无奈和绝望,身上不停地抽搐,最后昏死过去……
三个小时后,“拆违”工作顺利结束。“行南酒家”已不复存在,地上除了零星的瓦砾,断壁残垣也没留下。8月11日,梅陇镇人民政府在网站上发布消息称:由梅陇镇综治办牵头,梅陇镇城管执法中队、城管中心、拆违办、公安、交警以及特保人员组成的200多人拆违大军于8月10日(事实为8月7日)早上4时30分结集,对位于虹梅南路锦梅路口的行南村“行南酒家”进行了拆除。“行南酒家”已建成十几年,由一层的砖混结构的矮小平房摇身一变成了两层气派酒家……整个拆除作业仅耗时三小时,这得益于提前预案,此次拆违特保人员派出了近百人,在拆违周边拉起警戒线,并进行人墙式安全布控;城管、公安负责现场执法保障,综治负责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各部门领导重视,主要领导均到场指挥。清理现场、清点物品井然有序。拆违作业由专业拆房公司使用机械操作,安全迅速。
是违法建筑,还是违法强拆?
事件再次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1995年,上海市闵行区为了集约土地发展经济,加速推进城市建设,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率先实行城郊农民市民化,即“农转居”。梅陇镇行南村的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建设用地,全体村民实行“农转非”,也相应得到了安置。为了缓解“农转居”后的安置压力,实行劳动力安置多元化,经村委会慎重研究决定,将村属的七间店面房承租给“农转居”后的本村村民顾德英、顾德芳两家开店经营,时间至2020年,即在此期间拥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属村委会,以代替就业安置。顾德英、顾德芳及其同样没有得到安置的亲属,便出资在此开设一家酒店,取名“行南酒家”。于是她们便早起晚睡,开始艰苦的创业。由于经营有方,生意日渐红火,酒店内几乎天天食客云集,门庭若市。
1998年,现有的七间店面房总面积不过182平方米,已经远远无法满足酒店发展的需要,经村委会同意,顾德英、顾德芳两家自筹资金,将原有的店面房进行拓宽改造,扩建后的酒店建筑面积为585平方米,并在和村委会续签的协议中明确规定:顾德英、顾德芳每年需向村委会交纳扩建房屋“土地费”2000元;若遇市政规划或动迁征地,村委会建设的店面房补偿归村委会,顾德英、顾德芳出资拓宽扩建的补偿归顾德英、顾德芳。从此,顾德英与老公顾新明以及妹妹顾德芳及其家人同心协力,为了俩家的生活安心经营,生意越来越好,仅酒店员工便有近40人,达到中档次酒店水平。
2014年5月,因市政建设需要,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和改善民生与居住环境,上海市闵行区经过反复论证,决定实施“虹梅南路高架桥及越江前期工程”方案,按照“工程方案”,“行南酒家”等商户在动迁之列。同年5月30日,“行南酒家”收到村委会“动迁告知书”,“告知书”称:根据上级相关安排,于2014年6月初对酒店丈量评估。7月份,拆迁办等相关人员到酒店进行丈量,第一测的丈量评估报告,莫名其妙地将满店评估价格仅为103万元;第二次测的评估报告又为158万元,而且政府指定的评估单位,评估报告居然没有单位全称和公章。第三次测评至今没有结果……在此过程中,梅陇镇动迁办始终不肯与“行南酒家”商谈动迁补偿安置事宜。而且,镇土管所、拆迁办、市容办等镇直单位,却轮番到酒店“执法”,蓄意生事,弄得酒店鸡犬不宁。“行南酒家”不得不关门停业。酒店工作人员都是十几年的老员工,酒店停业一年多来,只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按月发放员工的工资,使酒店蒙受100多万元的人为损失。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2015年5月27日,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向“行南酒家”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随后的6月12日,梅陇镇人民政府又向“行南酒家”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告知书”和“决定书”的内容大同小异,均认定“行南酒家”的建筑违法,法律依据也同样都是“行南酒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由全国十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的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行南酒家”建于1998年,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懂得,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具追溯力,梅陇镇政府套用的法律明显不适用,甚至是为了强拆有意而为。即便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其中也明确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行南酒家”已经经营二十年了,而且证照齐全,远近闻名,无论依法依规都是事实上的合法建筑。正如上海市法律界一位了解“行南酒家”历史成因的资深人士所言:梅陇镇政府为了强拆认定“行南酒家”建筑违法,是在亵渎法律,难辞其咎!
强拆前一天的8月6号下午,“行南酒家”老板娘顾德英告诉记者,她非常支持市政工程建设高架桥,也没有过高要求,更不会漫天要价,根据国家规定,按照现在房屋实际面积按价补偿就行了。如果不补偿也可以,给她和顾德芳两家21口人进行安置也行。退一步讲,不补偿不安置,给她们同样面积的店面房继续开饭店,她也接受。当初就是为了“农转居”的安置才给她们店面房开饭店的,全家二十多口人总要有饭吃吧……可是现在突然说“行南酒家”是违法建筑,附近几百户的房屋和酒店一样,都没有什么规划许可证和房产证,现在因为高架桥工程,酒店需要动迁,就说酒店是违法建筑,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记者在行南村采访了解到,全村1000余户,本村人口加外来人口近两万,所住房屋连同外来人口租赁房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产证的本村住房十分鲜见。行南村的村民也证实“农转居”后,全村的劳动力都得到了安置,唯独顾新明、顾德英和顾德芳他们人口多,迟迟没有合适的岗位安置,村委会便决定将村里七间店面房优惠租赁给他们开店经营,以代替安置,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活问题。他们经营的酒店生意一直很好,也确实是经过村委会同意后,于1998年左右扩建的。那时村里谁建房,都没有什么“规划证”和土地证,只要村里同意就行了。现在村里的房屋,多数都没有这些“证”,都是历史因素造成的,没有违法建筑。
记者明查暗访中还了解到,闵行区梅龙镇在动迁征地方面,近几年饱受垢病,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范批评。
专家意见
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强行拆迁“行南酒家”及相关问题,记者采访和请教了在京专家及权威人士。
国家部委一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权威人士指出:我国在拆迁征地方面的法定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无论是拆迁还是征地,都要经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多个部门的论证、认定、立项、审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必需符合土地总体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而诸多程序的重中之重是依法发布“拆迁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为“拆迁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包括:拆迁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拆迁征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安置人数与补偿标准、数额和支付方式,它关系到被拆迁、征地人的重大关切和合法权益。该人士说,中央一直关注少数地方非法拆迁征地乱象的查处,仅法律法规就出台200多项。近两年,在*的强力领导下,从严治党,加大了对地方政府非法拆迁征地的惩处力度,情况已明显改观。但仍有极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沿袭习惯了的非法行政思维,无视群众的利益和诉求,一心树立自己的权威,像现在强拆人家酒店的这个梅陇镇,表面上是在追求工作效率,绕过那么法定的拆迁程序,把事发十几年后才颁布、实施并不适用的法律当着行为依据与“遮羞布”,时时都暴露出工作方式的简单粗暴和对群众合法权益与尊严的漠视。在双方没有就补偿安置问题谈拢、甚至就根据没有诚意谈拢的情况下,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动用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行政资源,需权威、任性用权,把名正言顺的拆迁行为演变成一场“暴力强拆”,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业内专家们均认为,无论是国家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还是商业项目,征地范围的“强行拆迁”和“强制拆除”,其本质都是“与民争利”。地方政府手握公权力,站在公共利益的至高点,肆意肢解法律,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然后披着合法的外衣,动用公安警察,甚至雇用黑社会手段无所不用其及,对老百姓的房产强拆强占……为此引发的恶性强拆事件多不胜数,像前几年的唐福珍、席新柱、唐心尧,到最近才发生的山东平邑张纪民,包括你们今天关注的上海闵行强拆私营酒店的事件,表面上是地方政府一味追求拆迁速度,维护公共利益大局,其本意就是为了少补偿或不补偿,是一种与民争利行为。
专家们强调,我们国家在很长的时期,都处在高速发展阶段,道路交通建设、城市经济发展、小城镇改造等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征地、拆迁工作。国家这几年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就是为了规范拆迁、征地行为。历史证明,我们中国*是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党,贪污腐败和欺压百姓的党政干部毕竟是极少数的极少数。意识形态领域包括新闻媒体,要正确对待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少数地方政府,在拆迁中为官不仁、滥用法律,一旦曝光,一经查实,肯定会受到严厉查处,绝不会姑息。与民争利的丑恶现象一定要坚决制止,一定要还强拆受害人一个公道!
来源;http://house.china.com.cn/zaozhuang/view/8066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