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农村信用联社涉嫌违法处置淄博春天陶瓷重大资产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正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6/9 20:53:47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淄川农村信用联社涉嫌违法处置淄博春天陶瓷重大资产

核心提示:淄川信用联社主动向企业贷款两千多万元,贷款未到期便提前索债;明知涉及标的两千多万元的案件,案情复杂,淄川区法院无权受理却又违规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山东省淄博市春天陶瓷有限公司的上亿元资产,一夜之间被蒸发掉。

            淄川信用联社主动上门送上两千多万元贷款

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的淄博春天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投资2亿元,是一家生产能力可达到1000万平方米瓷砖的大型陶瓷企业。从建厂之初,公司运营状况一直良好,在当地建材行业和金融业界中有着颇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杨道生是淄博春天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陶瓷)的法人代表。201561日,在淄博市,杨道生向记者叙说,春天陶瓷上亿元的资产已经被蒸发,公司也面临着几近破产的边缘。

    据杨道生说,由于之前经营状况比较好,资金流转也顺利,春天陶瓷2008年以前,在金融系统没有任何借款。不过,从2008年开始,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联社主动找到春天陶瓷,提出向公司贷款,并且不需要任何担保,只需要设备抵押。当时淄川信用联社的说法是,帮助春天陶瓷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作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面对送上门的资金,自然不会推辞。很快,春天陶瓷就从淄川信用联社贷出两笔贷款,两笔贷款分别为2000万元和800万元,共计2800万元。按照当时的承诺,以后每年倒一次手续就行,延期一年。也就是说,每年换一次贷款手续,这些钱就能放心使用了。

               突然起诉和迅速执行,中间仅三天时间

据杨道生说,按照当初的协议,最后一次的借款期限应该是到20111231日截止。然而,2011627日,(淄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1 川商初字第1655号却显示为“2010627日”,出现如此低级的时间上的错误,可见办案人员视法律如儿戏!)淄川农村信用联社作为原告方,就淄博春天陶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淄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博春天陶瓷偿还借款2000万元及支付利息341570.43元。

这突然而来的官司,让春天陶瓷公司以及杨道生措手不及。因为,距离协议还款期还有整整半年时间,而且淄川信用联社也没有就还款事宜进行过通知。忽然之间提出的起诉,让春天陶瓷百思不得其解。

更让人吃惊和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后面。

2011627,淄川信用联社提出起诉,628也就是第二天,淄川区人民法院就作出了所谓经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春天陶瓷须将2000万元借款和341570.43元利息,及自2011621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产生的利息,于2011629前一次性付清。如果春天陶瓷未能按约履行,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以将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同时,涉及春天陶瓷公司借款金额800万元的《(2011)川商初字1654号》民事调解书也做出了同样的调解决定。

2011629,双方根据《(2011)川商初字1654号》和《(2011)川商初字1655号》民事调解书达成一份物权转移协议,春天陶瓷同意用该公司经评估价值为28665311.81元的抵押机械设备偿还拖欠淄川农村饮用联社的2800万元借款,并将所抵押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同日,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抵押设备租赁给春天陶瓷,租赁期为一年,租赁期间暂不处置抵押资产,若春天陶瓷在租赁期满后仍无力偿还借款,银行将公开处置其抵押资产。

至此,表面看来,淄博春天陶瓷有限公司还在如以前一样运营,但所有设备资产已经不归公司所有。两天时间,春天陶瓷近数千万元的设备被转移。而如此重大决策事项,作为公司法人的杨道生声称对此竟一点也不知情。

杨道生说,如此涉及公司命运的重大决策,整个过程都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办理,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对此事毫不知情。同时,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从达成调解协议到所谓的“执行完毕”,仅仅用了三天时间。

2012627,在所谓的租赁合同尚不到期的情况下(还差2天),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春天陶瓷抵押的资产变卖,变卖金额为1200万元。同时,前者还将春天陶瓷的两条生产线拆除。至此,该案才浮出水面,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杨道生才知道此事。

            春天陶瓷杨道生说: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

获悉这一惊天巨变的杨道生,几乎惊呆了,他认为,种种迹象显示,这是信用联社、法院的个别工作人员以及公司里的财务等人,精心设计、蓄谋已久的圈套。

杨道生分析说,春天陶瓷本身并不缺少资金,也从没有在金融系统贷过款。2008年,在众所周知的贷款难的情况下,淄川信用联社却主动送贷款上门,联系到后来发生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开始就是一个圈套。

按照贷款协议,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款日期是20111231日。然而,2011627日淄川信用联社忽然起诉春天陶瓷。这时,距离协议还款日期还有整整半年时间,而且信用联社也从没有通知还款。在尚未到协议还款日期就进行起诉,让人难以理解。

杨道生说,更让人怀疑的是,在距离协议还款日期还有半年的情况下,淄川信用联社起诉春天陶瓷,淄川法院竟然受理此案,让人无法理解。作为涉及两千多万元标的的经济案件,已经超过了县区级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淄川区人民法院不仅越权违规受理,而且还采用简易层序,一人独立审理此案,淄川区法院怎么能犯下如此低级错误?两千多万元的经济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仅仅三天时间。如此神速,在全国法院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杨道生说,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从贷款到法院的起诉、调解和执行,这都是一个事先设计好的圈套。

二审改由中院审理,但三年过去仍无结果

    20128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2012)淄民申字第444546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指出,该案所涉资金金额已超出淄川区人民法院所管辖范围,受理此案为越级别管辖,程序违法,最终决定,该案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20121127,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再审做出(2012)淄民再审终字第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决定,撤销淄川区人民法院(2011)川商初字1655号民事调解书。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据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程序违法,决定了淄川区人民法院(2011)川商初字1655号民事调解书的非法性,同时也决定了由此产生的“物权转移协议”和“租赁协议”的非法性。那么,淄川信用联社处置春天陶瓷设备等资产的行为也应该属于非法。

按照中级法院裁定,淄川信用联社不能再处理春天陶瓷的设备,对贷款偿还如何进行只要等中级法院判决就行了。然而三年过去了,淄博市中院对此案既没有开庭审理,至今也没有下文。这与当初淄川区法院从立案到结案仅仅一天时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姓黄的法官对此案件至今没有审理的解释竟然是,因为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拒绝缴纳诉讼费,所以此案才一直拖到现在没有审理。

淄川区法院在此案的立案、审理中程序违法,如此明显低级的错误为何能出现,为何本应是一般程序的案件却按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对负责立案和审判的当事法官又是如何处理的。对这些疑问,淄川区人民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需向领导请示后再作答复。而第二天等记者再次来到淄川区人民法院时,该院信访科刘主任告诉记者,因为不好说的原因,法院领导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作为抵押的上亿元资产,最终消失殆尽

     杨道生告诉记者,2012627,春天陶瓷价值上亿元的资产被淄川新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2800余万元并抵押给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之后,淄川信用联社以1200万元又变卖给了一位淄川本地姓张的商人。而杨道生出示的川工商抵登字第0053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显示,20105月为贷款800万元所抵押的部分设备的价值就达到2672.1万。按照银行30%的贷款折扣,为贷款2000万元所抵押的设备价值不会低于7000万,资产总计应该上亿元。那么,如此巨额的资产又怎么在一年后就变成不足3000万了呢?更怎么会在2年后变得仅剩1200万了呢? 

    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长马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子已经结束,多家媒体来采访过,由于案情复杂,他个人不是很了解。该社资产处置部隋主任仅表示,春天陶瓷在该银行借款本金2800万,加上利息400多万,本息共计3200多万。但对春天陶瓷的上亿元抵押资产究竟拍卖了多少钱,隋主任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漏。

杨道生拒绝承认抵顶协议和租赁协议,四处申诉,讨要说法,但是均没有结果。由于法院“调解”后公司资产被拍卖已经超过三年,导致公司濒于倒闭,给春天陶瓷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四千多万元。

虽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淄川区人民法院2011)川商初字1655号民事调解书。但至今仍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对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淄川法院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追责。春天陶瓷公司希望,能有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彻查其中的违法和腐败问题,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针对淄川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涉嫌非法处置春天陶瓷重大资产,为其造成损失近亿元一事,春天陶瓷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有关事情的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正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