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长江银座非法楼盘一黑到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郑晓伟  文章来源:中国法治监督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7 10:24:31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时代报告 记者/郑晓伟)  既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甚至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没有,河南省南阳市世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星房产”)竟然非法开发“长江银座”楼盘从中牟利,其中动用黑恶势力抢占他人土地达6043㎡。虽经受害人王兰侠多次举报,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却以罚款了事,纵容黑楼盘建设和销售已经涉嫌失职渎职。
    闹市区惊现黑楼盘
    在南阳市城区,长江路是一条比较繁华的道路,周边车站、大学、商场、医院一应俱全,可谓置业人士理想之地。
    2015年4月29号上午,按照举报人提供线索,记者来到长江路中段南侧,见到了临街矗立的“长江银座”楼盘,楼高16层,建设面积约1.8万㎡左右,开发商为“世星房产”。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商铺林立、入住率颇高的小区,却没有悬挂任何名称标识。

谁是长江银座黑楼盘背后保护伞?

    为了解小区的销售情况,记者以购房的名义,向小区的门卫询问。门卫闻听,给了记者一个固定电话号码说:“房子都卖完了,你问问销售商,可能会有二手房!”然而,对于小区为何没有悬挂名称标识的情况,门卫只是称是开发商拆除了,具体原因不清楚。
    记者随机走访门店商铺,一位王姓老板介绍说:“小区以前有牌子,后来让开发商给拆了!”由于小区没有名称标识,给他联系客户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连亲朋前来串门都要找上许久。对此,这位王老板不禁抱怨起来:“小区连名字都没有,可是没少给我们添麻烦!”
    记者以朋友转让二手房的名义,向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询问产权情况。也许是戒备陌生人,对方警惕地问询了许久才答复说:“现在就是一个购房协议,开发商答应下半年补办全部证件!”
    仅仅签订一个购房协议,商品房就销售一空。采访中,一位中年业主告诉记者,周边房产均价为4000元/㎡以上,他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二手房,多掏了30000元转让费,仅为3600/㎡左右。对于自己的购房动机,他坦言低格低是主要考虑的因素。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产销售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俗称“五证二书)。不知道“世星房产”如何瞒天过海,居然骗取了购房业主的信任?。
    疯狂开发竟然暴力开道
    “长江银座”无证开发肆无忌惮,其楼盘的占用部分土地的所有人原为南阳市商业开发
公司(原屠宰厂),究竟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取的呢?在投诉人王兰侠悲愤难平的叙述下,“世星房产”强取豪夺、为所欲为的行径渐渐浮出水面——
    2006年11月,王兰侠与南阳市商业开发公司及其法人赵甲振签订土地使用权及项目转让协议,以350万元的价格获取了该公司位于长江路6043㎡的建设用地及建设项目。办理过转让手续后,王兰侠先后在该宗地块上投入100多万元,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准备在手续完善后再启动项目建设。
    然而,就在王兰侠准备开工建设之时,“世星房产”却抢先一步,开发了“长江银座”楼盘,其中就占用了王兰侠购买的6043㎡土地。经了解得知,原来是赵甲振背着王兰侠,于2011年2月15日又以550万元非法将该地块及项目建设转让给了一个叫吕强(农行员工)的人,而吕强又于当日以750万元转让给了“世星房产”。
    手持土地权利证书、批准建设文件和相关交易票据,地块却被人鸠占鹊巢,遭受愚弄的王兰侠一怒之下向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了案。让王兰侠始料不及的是,该局虽立案查处了赵甲振、吕强,但很快又给二人取保候审放了出来,理由是检察院不批捕。王兰侠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至今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司法机关不能依法办案,“世星房产” 的开发进程却在紧锣密鼓。眼看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人侵犯,心急如焚的王兰侠只得带领工人前往阻拦,结果险些发生不测。
    2011年7月的一天,王兰侠发现“长江银座”楼盘正在施工,就带领工人前往阻拦。让她始料不及的是,不长时间里,来了一二十辆轿车,下来一群手持砍刀、棍棒等凶器的年轻人,杀气腾腾地威胁、恐吓王兰侠带来的工人。见势不妙,王兰侠赶快躲藏起来,而她带来的工人,也纷纷四散逃命。惊魂未定的王兰侠事后得知,这伙人是“世星房产”董事长于航(南阳市政协委员)、总经理郑建新雇佣的,涉黑头目名叫王强。
    为此,王兰侠多次向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要求追究于航、郑建新、王强的法律责任,但不知什么原因,该局迟迟未予立案。
    由于“长江银座”楼盘系无证施工严重违法,依据相关管理职能分工,王兰侠就向南阳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举报,要求依法查处。南阳市城乡规划局监察支队向“世星房产”下达了停止施工告知书,但该公司却依旧我行我素。
    2013年10月,“世星房产”再次组织黑恶势力,光天化日之下用挖掘机将王兰侠的五间办公房屋拆除,损失财物价值100多万元。王兰侠多次报警,最终却不了了之。
    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江银座”楼盘从施工、封顶到销售完毕,前后历时三年多,负有监管职能的规划、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始终没有进行有效的查处。
    规划局何以沦为“罚款局”?
    采访中,王兰侠向记者展示了《土地使用权及项目转让协议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南阳市屠宰场地块规划意见书》等厚厚一摞手续原件,声称自己才是“长江银座”楼盘其中占用6043㎡土地的拥有者:“这些手续都在我手里,他们无法办理房产手续,除非监管部门造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既然“长江银座”楼盘没有取得“五证二书”,建设销售活动却得以完成,如何“神奇”地逃避监管了呢?购房业主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障呢?2015年4月30日上午,记者带着疑问,来到南阳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调查采访。
    该局新闻发言人李新承认,“长江银座”楼盘的确没有取得“五证二书”,属于违法建设项目,规划局多次前往查处,下达停工通知,但对方一直采取打游击的方法够躲避监管。
    记者提出“长江银座”楼盘建设销售持续三年多时间,多个环节都能阻止违法情况的蔓延,可惜最终成了“猫鼠游戏”,该局新闻发言人李新答非所问地说:“已经进行了处罚,下一步需要补办相关手续!”
    闻听此言,记者当即提出疑问:“罚款就能补办手续,这样做是不是属于纵容违法建设?”该局新闻发言人李新解释说:“这是照南阳市(政府)的规定,2010年以前的违法项目,只要占压‘红线’,罚款到位后可以补办手续。”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南阳市城乡规划局监察人员最初执法时,曾遭受“世星房产”的辱骂、殴打,多名执法人员受伤住院,后来却没了下文。就此问题,该局新闻发言人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解释已经对“世星房产”的违法行为做过了处罚。
    然而,当记者追问“长江银座”楼盘违法的占地面积、查处情况、罚款数额等问题时,该局新闻发言人李新却称需要有南阳市委宣传部的通知才能提供。记者向其解释依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发言人李新却固执已见地说:“这是上级的规定,否则不能提供数据!”
    记者查阅网络发现,2014年7月24日,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宋海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零公里热线”称:“通过接听热线这种方式,让我们和群众零距离沟通,使规划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然而,“长江银座” 违法楼盘的查处情况,让人对该局的执法形象大打折扣。
    采访中,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南阳市区类的黑楼盘不胜枚举,最终都能顺利地补办了合法手续,南阳市城乡规划局难辞其咎。“世星房产”之所以敢顶风违法,是因为该公司曾在卧龙岗开发的商品房与“长江银座”楼盘的情形如出一辙,通过非正常渠道补办了相关手续。如此状况之下,究竟有何猫腻,有待相关部门查证。
    据了解,南阳市规划原局长李金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10年12月15日被长葛市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当地人士谈及遍地开花的南阳楼市,不无忧虑地质问,出现这么多违规楼盘,都能逃避监管,南阳市城乡规划局会不会再出现张金旺、王金旺、赵金旺呢?

    对此,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来源:中国法治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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