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重大交通事故频发
罪魁祸首是谁?
是车主?司机?还是主管部门?
东北法制网(资深记者赵兴利 门志坤)频发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深恶痛绝,屡杀不绝的一种社会惨象,特别是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记者手里有一份资料显示:自2008年以来,黑龙江省道路客运车辆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14起,造成93人死亡,6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90多万元。在这些重特大事故中,本身不具备营运资质,违规挂靠其他客运公司运营或转包线路的车辆10起,占肇事车辆的70%多。这么多违规的车辆上道运营,发生这么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死伤如此惨烈,实在让人感到震惊。
那么,这么多违规的车辆又是怎么上路运营的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详细调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违规车辆之所以能够上道运营,是因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违规审批,使得这些车辆通过挂靠等不正当方式取得了运营资格。
挂靠是怎么回事?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做了详细解释。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企业擅自将企业拥有的客运线路经营权私下转卖或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让给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由个人出资购买车辆,以所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
对于挂靠经营这种方式是否允许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国家交通部《清理整顿道路客运挂靠经营工作安排》,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是严禁挂靠经营的。
那么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为什么还要批准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这里的猫腻不言而喻。
因为挂靠运营是要花钱的,既要给挂靠公司交纳一定的费用,又要给从中帮助办事的人一定好处,所以,挂靠车辆追求的是经济利益,安全常常被忽略,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就比较大。2008年11月15日,哈尔滨发往宝泉岭农场线路,农垦百通运输公司挂靠的一辆长途客车翻车,造成11人死亡,30人受伤。2009年3月19日,该公司挂靠的另一辆客车在同三公路距方正50公里处肇事,造成19人死亡。2008年12月18日,嫩江县运输有限公司挂靠车辆肇事,造成15人死亡。2009年11月22日,龙运集团挂靠车辆在哈同高速公路肇事,造成8人死亡,29人受伤。2010年9月11日,农垦百通运输公司挂靠的一辆客车在哈尔滨市松北区肇事,造成4人死亡,27人受伤。2014年11月20日,鸡西市兴凯湖客运公司挂靠车辆肇事,造成9死12伤。2015年3月1日,哈尔滨市郎奥客运公司挂靠车辆肇事,造成4死27伤。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黑龙江省客运市场的挂靠车辆超过60%,对于挂靠这种做法,只有业内人员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外行人根本不明白。
采访中,一位挂靠车辆的车主无奈地向记者表示,他们也很不容易,为了能够取得上路营运,是需要做很多“工作”的,都是有付出的。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就是这样。
记者接触了一些死难者的家属,他们十分愤怒地谴责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做法。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为什么允许上路运营?是不是有人从中得到了什么?主管道路运输的领导太不拿百姓的生命当回事了。他们强烈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是啊,如果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能够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好监管工作,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车辆不予审批,不予上路运营,那么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或许少发生,无辜的百姓也不会为此付出惨痛的生命代价。
谁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手?现在应该一目了然了。作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是不是应该反思自责了。作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领导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展开调查该问责、追责了。社会在关注,百姓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