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枉法仲裁 农民痛失耕地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中国吉林…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3 8:34:16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近日,河南固始县城郊乡鸡场村郑老家村村民郑其怀实名向媒体反映:固始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曲解国家农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枉法裁判,以土地纠纷仲裁的形式把我全家赖以生存的承包地违法裁决给他人。

郑其怀向媒体含泪讲述:七、八十年代,农村土地改革,打破大集体,打破“大锅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包干到人”。政府依据每家每户承包的地亩数征收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等。上岁数的人都知道,当时科技不发达,田地薄,耕作机械又落后,农民辛苦了一年,田地的收入除了上缴的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等已所剩无几。所以当时有一定手艺的农民都不愿意种田,要么经商,要么出去打工。他们村民组的徐文兵就是其中的一位,他会开车,于是撇下老婆孩子就出去给别人当司机,工作既轻松,家庭收入当然比种田高。

1997年,河南固始县人民政府在全县推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为了躲避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等,村民徐文兵又借口老婆带着孩子没法种田为由,把自己所承包的田地强行扔给生产队,不愿承包。队里为完成上级的村提留、乡统筹等,必须把徐文兵弃耕撂荒的耕地重新承包给别的农户。于是郑其怀就从队里承包了徐文兵弃耕的耕地,从此这块地的业税、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等都与徐文兵无关,全部由郑其怀负担,徐文兵对自己弃耕的土地也没有任何异议。这也意味着在1997年固始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徐文兵就和固始县城郊乡鸡场村郑老家村民组自动解除了土地承包关系,实际上徐文兵已成了名存实亡的郑老家村民组村民。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2011年3月底,郑其怀在其已经耕种14年的责任田里劳作时,徐文兵突然出来阻挠,说郑其怀承包的责任田是他的。

郑其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之规定,于2012年10月16日和于2012年11月19日两次向河南固始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仲裁请求:1、要求裁决确认申请人郑其怀对争议耕地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要求裁决被申请人徐文兵返还侵占郑其怀的农业补贴款。郑其怀还告诉媒体,在申请仲裁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固始县三高农场干部郑大红、夏继国、曾家云等人为打击报复郑其怀【注:2010年郑其怀等村民举报郑大红、夏继国、曾家云等人在协调固始县人民政府进行固淮高速公路拆迁补偿工作中,郑大红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固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有期徒刑(2014固刑初字第269号),故怀恨在心】,故意怂恿徐文兵无理取闹,郑大红、夏继国、曾家云他们涉嫌伪造证据,三人还私下买通固始县农业局副局长齐云龙和固始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杨红卫等人曲解国家农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枉法裁判,以土地纠纷仲裁的形式把我全家承包的田地违法裁决(固农仲案[2012]第001号)给徐文兵。

为此,郑其怀多次到乡、县、市、省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此事,省市信访部门也认为固始县仲裁确不合理,把处理批复文件转入固始县但固始县相关部门却互相推诿扯皮,至今未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作为农民,没有了耕地就等于断了生活的根源。郑其怀望着自己被别人霸占的耕地,一家人欲哭无泪,真是叫天不应,呼地不灵!郑其怀说,他们全家再一次叩请有关部门查明此事,主持公道,把他家赖以生存的田地还给他,维护农民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对此事的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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