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安奉养老骗局打开方便之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3/26 9:34:03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安奉福利公寓,2013年在开发区民政局登记,安占国为该单位创办者与法人。2014年4月8日被他人以购买山庄为名骗走相关手续后,大肆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图1、安奉福利公寓)
    针对此事件,《中国安全与法制》(2014年第55期)以“利用合同骗取‘福利公寓’,血汗钱石沉大海”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指出“福利公寓”是被李某某(原省纪委退休干部)和李某合伙骗走的。之后,受害单位法人数次追要未果。此间,发现李某在冒用自己“福利公寓”的手续,用出售床位,办理消费卡,私制居住权益证等手段大肆行骗,数百名老年人购买了床位,涉骗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图2、违法出售床位证件及收费票据)
    在得到了确凿的证据之后,7月9日,受害单位法人立即在《辽宁职工报》刊登声明:告知“福利公寓”从未做过、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出售床位使用权,从未收取任何费用。
   为制止其诈骗行为,10月9日,受害单位法人安占国紧急致信沈阳市委主要领导:“实名举报一个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大骗局”,此信引起市委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分别对此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沈阳市委督查室也提出了重要的处理意见。10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公安分局正式立案侦查。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领导重视的案件,受害人询问案件进展时,办案人员以“我们该上的经侦手段都上了,就是抓不到人”而搁置至今,悬而未决。
    是李某逃跑或藏匿?并非如此,李某在此期间经常出差、住院,坐镇指挥着他手下的马仔霸占山庄,继续行骗,并派人到贷款公司强买首德公司房产权等。光天化日之下,难道任凭李某横行霸道抢占他人财产?而山庄的合法主人却无法进入山庄半步!随之而来的是李某的妻子朱某找到受害单位法人的委托代理人李献国说,事情他们已经花钱摆平了!公安局浑南分局的某领导也对其说,李某某(原省纪委退休干部)找了浑南新区的某位领导,而这位领导是他的铁哥们儿。
    一个与老百姓性命攸关的案件就这么一直拖至2014年11月28日,李献国与浑南公安分局某领导单独商谈后,得出的处理方法为:由李献国出面为双方谈和。所谓谈和就是把李某霸占着的首德公司房产和福利公寓的手续,全部转到李某的名下。
    11月5日,受害单位法人到浑南民政局找副局长张某,把李某与老年人签订的“床位使用权合同”及“权益证”的照片交给她,并告知浑南公安分局已经立案侦查。并将《辽宁职工报》和《中国安全与法制》杂志及安占国写给市委主要领导的举报信一并交给她。并指出:有人在利用“福利公寓”骗取老年人的养老血汗钱,给社会埋下了巨大的不安定隐患。申请立即注销“福利公寓”手续。张某同意后,让其到大厅窗口办理。
    当完成办理注销所需程序后,大厅窗口的回答是:等待领导批示。再三追问又被告知:等公安机关结案之后再说。
    涉案公寓手续注销不成,而其法人变更却如鱼得水。2015年1月27日,在各种势力的威逼恐吓下,受害单位法人违心地在福利公寓手续变更表格上签字。变更过程中,民政部门的变更操作方法着实令人疑惑费解:1、要求受害单位法人在事先已经拟好的变更申请和会议纪要上签字;2、受害单位法人申请注销时所做的“清算报告”直接为变更所用;3、受害单位法人并不认识新任法人,却被迫同意把法人转给他(她);4、后来得知,新任法人签字是一个姓赵人代签的,属无效签字。从律师在民政调档资料证据显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时间和内容遭到恶意篡改,签字是模仿受害单位法人笔迹的签字,发证时间更是走在了领导签字批准之前。


(图3、恶意篡改内容模仿安占国的签字)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市委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批示的案件到基层都如此推诿扯皮,而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相关主办部门却搪塞推诿,已经涉案的法人变更、篡改内容、假造签字等见不得光的工作,民政部门却做得细致入微,配合默契,工作效率神速。其幕后到底隐藏多少权力作祟和利益输送,令违法行为如此横行,敢问一句:党纪国法的权威何在?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依法治国、强力反腐已形成常态的新形势下,地方城市并非法外之地,受害当事人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的框架内早日走出困境,让更多的老年人识破骗局,挽回损失!案件的相关进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据安占国口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