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三轮车倒车并将其监护下道 赵建华 摄
1月6日,在渝湘高速武隆县立交桥处,一辆正在倒车的无牌照红色三轮车引起了重庆高速执法第三支队二大队当班执法人员的注意。 按照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经重庆高速执法第三支队二大队查实,该三轮车系残疾人代步车,最高时速低于七十70公里/小时,上高速公路行驶已经违法,更何况还作出倒车这样危险的违法行为,给路面川流不息的其他通行车辆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执法人员果断制止了该危险行为,并将该车平安监护下道。 据残疾驾驶人陈某解释称:“自己没文化,不懂交通规则,误上高速公路发现情况不对,便想要掉头返回,就被执法人员逮住了”。 执法人员考虑到陈某其身患残疾的特殊情况,秉承保护和关爱弱势群体的原则,对驾驶人陈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安全教育。经过近10分钟的宣传讲解,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再三保证再今后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陈孝波 饶家宇 ) 来源:西部新闻网 http://chongqing.xibuxinwen.com/Html/?13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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