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遭受韩彦明强奸女子自曝维权艰难历程 本受害人已婚且是孕妇一名,于2014年12月份在网上看到“韩彦明强奸重婚并婚外生子”的事情深受震惊,因网上受害人经历与本人当年经历类似,所以决定站起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讨回公道,然而维权过程却举步维艰。 在得到家人的支持与同意下,受害人*女士,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烟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报案,当民警听说是关于控告山东省政协委员韩彦明强奸的事情后,值班民警声称,强奸案应该到第一案发现场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拒绝受理此事,让*女士前往芝罘区公安机关反映案发时的情况。无奈之下,*女士作为一名孕妇只好挺着大肚子在第二天元旦(2015年1月1日)上午到芝罘区公安机关前去报案,经过打听后*女士了解到,位于芝罘区二马路附近的一家莫泰168酒店属于芝罘区南山路派出所的管辖,折腾半天,*女士以为这次终于可以如愿反映韩彦明强奸她的罪行了,但*女士说,南山路派出所的民警又想把案件踢回开发区公安机关予以调查,理由是:一,受害人和嫌疑人都在开发区。二,案发现场二也在开发区。三,韩彦明目前在开发区有重婚案正在立案审理中,可以与此案做并案处理。 回想起2007年人面兽心的韩彦明强奸她的一幕幕悲惨经历,*女士已经悄悄忍受了长达七年来自韩彦明的威胁,声称,如果她向公安部门报案,她的人身安全将受到很大的威胁,而这次,*女士不再害怕希望自己能勇敢的站出来,让法律还她一个公道。 想到这些,*女士强忍着疲惫而又臃肿的身体在2015年元旦当天下午,再次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但这里的值班另外一名民警还是之前的态度让*女士到第一案发现场所在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毫不避讳的指责南山路派出所民警的做法有些不妥之处。最后,在*女士的强烈要求下,福莱派出所的民警才答应做笔录受理案件。 经过五个多小时不间断的做笔录过程,值班民警明明知道*女士有孕在身,却并没有设身处地的考虑到一名孕妇的身体承受能力,直到深夜十点多,*女士才做完笔录,在家人的陪同下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福莱派出所。 此次报案经历让*女士对派出所的做法大为不解,作为人民公安,在明知受害人因遭受强奸而报案的情况下,没有第一时间考虑为民办事依法进行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反而在互相推诿扯皮,让受害人身体和精神上饱受打击,在如今依法治国深入人心的形势下,肩负维护社会治安重任的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却一再推脱,这种做法实在是有悖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我们相信,依法治国绝不是一句口号喊一喊听一听就过去了,真正的做到依法治国是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体现出来。*女士认为,这次求告无门的维权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让她失去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