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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梅  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9 22:38:40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山东临沂一居委会出具假证明,残疾女缺席被判离婚
山东临沂市河东区荒唐离婚案调查
作者: 韩梅  李宁
       明明因视力高度近视在家照看孩子,却被村委会证明下落不明,明明自己是合法的原配,却莫名其妙的被离婚,更被自己的“丈夫”暴打住院,近日本网接到山东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办事处芝麻墩村王建雪女士的投诉。一起荒唐的离婚案就此揭开了帷幕。
       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办事处芝麻墩村王建雪女士一直在家照顾孩子,2014年12月22日因王建雪女士去派出所补身份证,意外得知法院已经判决和丈夫王学彬离婚两年,.难以置信的王建雪女士和弟弟一起找到法院,拿到判决书就问当时参与审判的工作人员到底怎么回事?但工作人员的回答让王建雪和弟弟傻了眼说:是芝麻墩村村委开的证明,证明上清楚的写着:兹有我社区居民王学彬之妻王建雪常年不在家居住,至今下落不明,家人无法联系.并加盖了该村村委公章.
    据王建雪女士称,虽然这几年夫妻感情不太好,但丈夫王雪彬没正式和她提过离婚,他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更没有去法院出庭.那么丈夫是怎样"通过合法手续和她离了婚的呢?
      被打伤住院的王建雪
 2014年12月22日,王建雪和弟弟连早饭都顾不上吃,赶到法院拿到了法院判决书.她一遍遍的看着这份判决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判决书上写着:"准予原告王学彬与被告王建雪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向王建雪其弟弟解释,她和王学彬的离婚案,法院已经采取了公告送达的形式告知。由于一直没有联系上她,法院是根据她所在村村委会出具的一份“常年不在家居住,下落不明,家人无法联系”证明依法判决的……王建雪和弟弟根本没有心思听进去。
生效两年的的判决书       
法院审理认为,有村委出具的证明,证明王建雪常年不在家居住,至今下落不明,家人无法联系.原、被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同意王学斌的上述诉讼请求。
       王建雪常年在家照顾孩子,接送孩子上学,怎么成了"常年不在家居住,至今下落不明,家人无法联系了呢?王建雪女士带着各种疑问在2014年12月27日找到丈夫王学彬问这到底怎么回事?却被王学斌一顿暴打,住进了医院.媒体人员意外得知,丈夫王学彬在外已经重组家庭并育有五岁的孩子。
      12月28日媒体人员带着各种疑问来到了芝麻墩村,当地多位村民和王建雪的亲戚均向媒体人员表示,对王建雪离婚一事并不知情,他们每天都能看到王建雪在家接孩子上学放学,怎么会存在在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说法呢?随后,当地的村民也证实了王建雪由于视力残疾一直在家照顾孩子,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没有常年不在家 下落不明一事.
      让王建雪家人不解的是,芝麻墩村村委会在没有询问她家人的情况下,是凭什么给王学彬开具了“常年不在家居住,至今下落不明,家人无 法联系”证明的呢?
王建雪投诉材料  
      王建雪:“我认为,村委会没有这个能力和条件证明,我常年不在家居住,至今下落不明,家人无法联系。“即使这样,要开具‘下落不明’的证明,也应由派出所经过仔细调查后出具”。据王建雪讲:这张“下落不明”的证明是村会计写的,并加盖了村委公章。
       由于村会计法律意识淡薄,碍于情面,出于“某种利益”的错误思想作祟,在没有认真调查的情况下,违法出具一些虚假证明。“这些假证明扰乱了法院审判人员的视线,而且还降低了村委会的公信力。”村会计在没有经过详细调查的情况下,就帮王学彬出具了其妻子“下落不明”的证明,做法非常不妥。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但离婚案件的缺席审理制度也有明显的弊端。由于被告不到庭,法庭很难查清原告、被告之间真实的财产状况等类似问题。”一些法院在适用公告送达和缺席审判时,忽略了当事人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程序上存在瑕疵,甚至影响实体处理的公正,剥夺了所谓的“失踪人”的知情权。“法官经办这些案件时,法院应防止当事人利用法律这一特殊的送达程序,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在当今全国上下扫黄打黑,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下,是谁在背后纵容芝麻墩村村会计的不法行为?是谁在背后操作出具假证明离婚案?法院的弊端又在那里?
       对此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