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杜萍苍蝇式腐败违法乱纪无法无天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新闻首发…  文章来源:新闻首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2 11:40:20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十里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杜萍,在利用欺骗手段获得区劳动模范、区人大代表、三八红旗手、巾帼女英雄等荣誉称号后,在这种政治光环的照耀下,他利用自己区人大代表的身份,搞违法乱纪的事。
    杜萍以种植蔬菜大棚为幌子,骗取国家补偿。2012年济宁市要新开辟105国道,部分土地列入征收的范围,杜萍利用自己和政府之间的私人关系,靠事先掌握开发补偿的信息,通过自己掌握信息,对被待征的土地进行租赁,租用承包户的土地搞假养殖、假种植,她所创办的无公害蔬菜基地,济宁杜萍净菜中心均为假设,蔬菜都是她在外购买,然后打上自己的包装进行销售。在她所谓的蔬菜大棚内基本都是荒芜(有照片为证),利用自己的关系得知土地开发信息之后,在大棚内改种经济作物(葡萄苗),而且很多均系葡萄树被剪辑的干枝,插入地隙之中,根本无法成活(有图片为证),来骗取国家征地之后的高额赔偿,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为了套取土地被征收后对地上附着物的赔偿。
    杜萍所谓的蔬菜大棚地面没有覆盖塑料薄膜、没有覆盖草毡子,只是搭建了一个简单的框架,以此来冒充大棚,并获得相应赔偿。实际搭建的框架只有几十余亩地,她却通过各种关系评估出了170亩,并以每平米8元钱得到了赔偿,大棚赔偿额达到了88万人民币,然后又以经济作物葡萄树(包括插入荒地中的葡萄枝丫)获得赔偿款77万,总计165万,目前发放到杜萍手中已经有132万。
    十里西村的账务以及被征地信息长年没有公开,关于土地到底是被征用还是租用,之前村领导干部并没有组织召开任何村民大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至今无法提供相关征地或租地信息。2012年包括本村村北105国道以西,村南至张桥村地界,105国道以西大面积基本农田以每年每亩1700元的租赁价格被占用,致使村民失地严重,这都是村委及杜萍的所做所为,很多村民敢怒不敢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就包括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其他方式处分的集体财产。以上涉案土地不仅未有进行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在未经承包户的同意就被告知土地被征用,不允许承包户再继续种植农作物。
    根据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村级财务应依法进行公示,并接受村民的监督,我村村级财务从未进行公示,村里收入及支出都是杜萍把持,不仅没有公示,甚至连账目都在弄虚作假,以套取村民的利益,直到目前为止,我村因土地产生的收益一直没有公开,也没有公开账目的收入与支出。这种行为不仅是滋生腐败的源泉,更影响了村民对村委会的公信力。
    篡改国家计划生育资料库。杜萍本身是非婚生育,在2000年10月21日育有一女孩,但到2001年2月19日才结婚,后来她把自己的结婚登记日期通过民政部门提前到了2000年的1月8日,(也就是说她所持有的结婚证登记日期跟计生部门系统里的登记日期完全不相符,完全可以证明她通过关系更改了计生部门里自己的信息)这样就把实际非婚生育的事实变成了正常生育,逃过计生委的罚款。本人于2014年的3月底就已经向济宁市任城区人口计生局进行了举报,该局也对我举报的事情进行了回复,承认了举报的事情属实,但是就杜萍如何更改的结婚登记日期没有做出答复,还有就是当时计生局向我提供的关于2001年1月向杜萍征收社会抚养费6000元的单据复印件,存有很大疑问,我当时就要求去鉴别真伪,但是最终复印件被分管的局长赵成广留下,我只是拿到了计生局给我的一纸回复而已。
    我于2014年4月23日把杜萍相关的违法材料和证据邮寄给了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组在审查后,直接发函给济宁市任城区区委书记张辉,责其进行督办,而后转入安居街道办事处,负责此事的镇党委副书记陈伟于4月29号与我进行约谈,先是跟我所谓的了解相关情况,但后来就是劝我不要再追究此事。但是在30号的时候,被举报人就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杜萍并且通过私人关系多次找我,要求我不要再去控告,第一位找到了我村村民,也就是我父亲的朋友张xx,但是面对这种说情,我拒绝了。5月初,被举报人杜萍又两次找到了安居镇十里东村支部书记王xx跟我说情,同样被我拒绝了。但是随后的一段时日,负责此事的镇党委副书记陈伟也不止一次的通过私人关系找到王xx跟我谈话(其中一次有录音),软硬兼施,甚至恐吓,其目的就是让我不要再去追究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但均被我拒绝。
    举报后不久,在被举报人和镇里相关领导通过私人关系找我谈话说情无果后,镇里只是象征性的罢免了她的村支书职务,不再追究杜萍的犯罪事实。由于我是举报人的身份被泄露之后,被举报人一直在寻找机会对我进行报复,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都受到了威胁和困扰,先是被举报人的家属在我们村里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公开谩骂,再则就是被举报人的老公也在村里放出狠话,说是要弄死我们家两口(这些都有证人证言)。就在刚刚不久,被举报人又让他叔家的孩子在我家附近安装了监控,直对我家大门口,直接对我和我家人的行踪进行监视,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对于举报杜萍的犯罪事实,我只是代表了我们全体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在村民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毅然站出来,希望可以为村民讨回公道,不再让村民的个人利益受到不必要的侵害。(此前村民有过联名签字,然后递交到济宁市检察院,后附照片)
    期间关于杜萍利用假种植蔬菜套取国家资金以及村里财务不公开的事向济宁市检察院进行举报,在济宁市检察院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两院相关领导审查签字后,以定性诈骗转入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经侦大队,但是到了公安局就没有了下文,为此我专门去公安局询问过,而负责此案的相关人员(经侦大队李队长)也没跟我说出一个具体理由来,只是说要跟检察院和安居街道的领导再商量。
    这个事情我也向山东纪委打电话实名举报过,但时至今日一样没有了下文。在我实名举报后,相关部门和领导为何没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实事求是的查处?而是要顶着违法的帽子出面为被举报人进行说情,极力的去袒护被举报人,这里面必定有隐情。再则就是,相关领导为何没有遵守举报法要为举报人保守秘密的法律法规,而是把我的身份直接透露给被举报人,这样也就给了被举报人对我实施打击报复的机会。
    在上届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杜萍在村委选举初选中并未能入围,而是耍了一个小伎俩便成功当选为村支书,在支部书记选举之前,杜萍暗地里给大部分党员送去了500元钱(这个可以有部分党员站出来指正),而在选举的时候,她与同村的另一位党员同票,而镇里的领导却直接指派了杜萍为支部书记,这也为以后她如此胆大的贪腐埋下了伏笔。一个苍蝇支书,竟然能有如此大的能力可以阻止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被查处,让我们村民确实大吃一惊。
    中总部为此印发了通知对苍蝇式腐败,要出重拳、下猛药。苍蝇式腐败发生在基层、农村,发生在一些村干部身上,这种腐败直接关系着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不要小看一些不起眼的村官,虽然他们看似位置不高,但是他们的手中的权利可不少。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村干部通过一些政策漏洞骗取侵吞部分资金。一些村干部在土地征迁、资源开采上与老板甚至黑恶势力勾结,欺压百姓、侵占群众利益,一些百姓苦不堪言。
    发生在基层的“苍蝇式”腐败有一个特点,就是腐败金额较小,加之一些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监督意识不强,致使腐败行为很难被发现。很多惠民资金被村干部克扣,一些本来很好的惠农政策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造成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在一些较为发达地区,村干部长期腐败得不到治理,等到被查处的时候,贪腐金额令人触目惊心。
    对于苍蝇式腐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给以坚决快速打击。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细则,严堵各种漏洞,杜绝骗取克扣国家政策补贴行为。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农村老人知识水平较低的特点,采取一些易懂的方式。其次,打击苍蝇腐败要坚持长期监督举报渠道,让人们群众参与到对村干部监督中来,并且有效的进行村委公开,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
    习主席说过:“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必须坚持打“老虎”、拍“苍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使广大群众在改革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
    杜萍种种行为已经在我们村里引起民愤,广大村民纷纷提议要进行集体上访(后付村民联名签字),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以上图片均可以证明杜萍所谓的蔬菜大棚均为假:首先没有塑料薄膜覆盖,其次也没有草毡子,只是栽上了些许水泥柱子和一些钢管在那里,有这样荒芜的蔬菜大棚吗?

    满地都是插的葡萄树的枝丫,根本就无法成活。

    近距离看到的葡萄树
 

    拔掉以后,看一下根部(红圈所示),一点根须都没有,这样的葡萄树能成活吗?

    部分村民联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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