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00000元——扬州市公共自行车惊现钓鱼式投标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3 17:39:56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2014年8月21日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项目编号为YZZCD-201422,扬州市公共自行车二期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采购5000辆公共自行车政府投入42500000元。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期公共自行车项目采购网上公示


    但也是同一个中标人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稍早前扬州的一期中标价,1000辆车包括完整的系统与服务,五年政府购买为服务价格为4800000元。
扬州公共自行车一期中标公告


    与一期相比,二期采购已不需要增加机房设备系统了,而且采购规模更大,价格应该更低,也就是5000辆公共自行车系统设备应该远远低于480万*5,也就是2400万,但赫然一个4200多万,让人无限遐想,短短几个个月内,同样的产品,政府采购成本200%剧增,受益的是私人企业和某些官员,浪费的是政府财政资金,这不是典型的钓鱼式投标吗?
    甚至不需要战略,战术很简单:
    先低价中标,地圈下了,都是自己人了,开始合计了,怎样利润最大化。
    反正投入的是政府财政资金,不是娘老子的没人心疼,第二期采购干脆不公开招投标了,因为公开招投标,这些暴利还是拿不到手,直接单一来源采购,让其他供应商连竞争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是扬州市老百姓辛辛苦苦的纳税钱。
    但习大大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话语犹言在耳:
    首先按照《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需要满足: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现在类似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的解释就是,二期要与一期设备兼容和对接,也就是引用以上条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公共自行车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所有一期设备都是政府拿纳税人的钱通过招投标购买的,后台系统的卡结构和密钥属于采购人的,所以二期供应商与一期供应商设备对接和兼容根本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商务”问题,引入其他供应商,不利于私下抬高价格,而且还有可能没法中标,导致利益同盟解体,所以将门锁死,私下分赃更符合大家的利益,只是这样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而且属于官商勾结,违法犯罪行为,损失的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信任,这个单,谁买得起?
    回到扬州公共自行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来,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价上涨了2000多万元,难道是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绑架了扬州市政府?
    如果是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绑架了扬州市政府,那么掌握主动权的政府一方又怎样情愿被绑架的呢?
    即使所谓的单一来源采购成立,采购价格也是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显然这个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是谁代表政府填写的,这个价格是谁代表政府定下的。
    何况单一来源采购根本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条件,国内很多省市公共自行车二期公共自行车项目上均采用了公开招投标方式,如北京、广东、山东等。
    下图为8月21日北京石景山公共自行车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各个城市二期公共自行车系统设备采购仍然采用公开招投标,但扬州不仅不公开招投标,而且还悄悄将每辆车的价格陡然上升二倍,5000辆公共自行车,4200多万,每辆车均价8000元。
    天价公共自行车2014年8月21日从扬州诞生了。
    显然,扬州市这次公共自行车项目玩得有点过火了!
    在中国反腐大气候下,还有企业和官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违纪,这胆不可谓之不大!
    以上种种疑问,扬州市市民迫切需要江苏省纪委、扬州市纪委和专业经侦机构尽快破解黑幕,我们不需要解释,我们需要真相,尤其涉及4200多万巨款的真相。
    想起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