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浈局长 你的“道德”用错了地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9/1 18:07:50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如果从人大代表的举报来看药监局副局长吴浈的本真,笔者认为,吴浈局长就是个左手“法治”,右手“道德”的“神”人,这种作为一个药监局副局长本就应该具备的“才能”却被吴浈局长用反了。而这种虚虚实实的“道德”和“法治”在吴浈局长手里可谓是得心应手。

震惊世界的延申和福尔的疫苗事件,明明是江苏延申和河北福尔2008年7月到10月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都有问题,却顺利通过批签发,流向了全国27个省,而两家企业的生产直到2009年底才被叫停。此时已经有无数的无辜群众被接种了这种有问题的疫苗。反过来吴浈局长既没有对无辜的接种者施以“道德”的安抚,也没有对企业实行“法治”的制裁。倒是坊间传闻因吴浈局长和企业的负责人千丝万缕的关系,让吴浈局长出于“道德”的良心,帮了企业一把。道德和法治在吴浈局长手里第一次展示其使用的技巧和魅力。

再看吴浈局长手拿“道德”大棒对企业挥舞的另一种荒唐,依生生物申报120批价值4个多亿的狂犬疫苗,因其中三批遭到污染不合格,其余117批却遭到了“连坐”。而判断是否合格的关键时机,吴浈局长再次拿起了“道德”的武器,因为害怕有风险,吴浈局长从“道德”层面给这批疫苗判了死刑。此时企业想得到的“法治”公平在吴浈局长的眼里却成了不“道德”。

明知劣质疫苗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却丧失道德和法治的底线,让其堂而皇之的流入市场。明明合格的疫苗,却因其不符合其“道德”规范,而被拒之门外。吴浈局长,不知道你的道德观和法治观在什么时候才能统一?才能真正的做到在法治前提下的有“道德”。而这种道德和法治的颠倒黑白,其中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隐情呢?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法律是硬性的,道德是柔性的。正因为法律是硬性的,才会有权威性、公正性,才会让民众感知、认同并服膺,正所谓法无信不立。吴浈局长做为掌管着全国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部门的领导,有柔性的道德也并不是什么错误,错误在于你这种所谓的“道德”观不能超越法律,对于有法可依的问题,我们不能让道德和法律发生错乱,也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讲法治就一视同仁。不但企业要守法,主管部门更应用法治来衡量你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讲法治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讲“道德”,讲道德会有损颜面时你就和企业讲“法治”。如果这样,吴浈局长和“葫芦僧”又有何区别,吴浈局长所判的案子你还能相信不是“糊涂案”吗?

法律和道德并不矛盾,法律是必须遵守的道德。作为国家药监局的副局长,笔者认为,吴浈应该比企业更明白法律才是不可逾越的道德,在疫苗事件中,吴浈局长显然是把法治和道德用错了地方。

来源:中国吉林网

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9/01/content_33887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