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质监系统未占编人员劳动报酬的深度调查
图为:山西质监系统未占编人员在山西省委集体上访
图为:山西质监系统未占编人员在山西省委信访局集体上访
图为:山西质监系统未占编人员在山西省委信访接待室集体上访
编者按:100多年前,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马克思,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剩余价值。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自劳动者劳动价值中的利润(劳动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100多年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占编人员与占编人员不能同工同酬,未占编人员领取的工资只有占编人员工资的三分之一,未占编人员创造的劳动价值中的利润(劳动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却被山西省质监局无偿占有长达15年之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
本网接到山西质监系统169名未占编人员的爆料,他们都是1998年7月16日之前就在质监局工作,他们与所有占编人员一样,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却获得不同的劳动报酬,现在他们每月领取的工资都是由省质监局按照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发的,更难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在1999年体制改革前,他们都是占编人员,而在1999年体制改革实行垂直管理后,他们竟然成了未占编人员。自体制改革至今,长达15年的时间里,他们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4]23号)文件《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将质监系统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我们将再一次面临体制改革的“浩劫”。为此,特向媒体予以反映,请求予以关注,追踪报道。
2014年6月23日,山西质监系统的74名未占编人员相约去山西省委信访局上访,记者闻讯进行了现场采访。翼城质监局的鲍先生,手持一本《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文件汇编》,打开国务院(国发[1999]8号)文件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给记者解读,文件规定:“(二)关于编制管理。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有关人员编制的管理权限上收到省一级,即: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目前实有编制数上划,编制上划后,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提出所需有关人员编制的具体意见,经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后,会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下达。为严把人员素质关,保证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自1998年7月16日起,至重新统一核定编制之日止,省级和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暂停调入人员。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鲍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都是于1998年7月16日之前就在质监部门工作的,根据这个文件精神,他们都应当按实有编制数上划,被列入行政编制,可是,在1999年体制改革实行垂直管理后,他们竟然成了未占编人员,他们与所有占编人员一样,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却获得不同的劳动报酬,更难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手持拐杖、步履蹒跚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61岁了,从1974年就在翼城质监局工作,工龄长达35年之久,如今竟然还是未占编人员,她2009年办理退休后,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侯马质监局的段女士面对记者的采访,情绪激动、声音哽咽地说,她今年58岁了,早已达到退休年龄,因为办理退休后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至今仍然带病坚持工作;吉县质监局的安女士、王女士,蒲县质监局的张先生、关先生、贾女士,翼城质监局的程女士,相继告诉记者,他们在1999年体制改革之前,不仅是占编人员,领取的还是财政工资,在1999年体制改革后,他们不仅成了未占编人员,每月领取的工资都是按照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发的,只有占编人员工资的三分之一,难以养家糊口。在这15年期间,他们先后多次向山西省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上访人员还告诉记者,1999年体制改革时,时任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的孙桂芳,无视国务院(国发[1999]8号)文件精神,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是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将其数名亲属或从外单位调入质监系统,或从基层调入省局,或予以提拔,甚至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出卖质监系统的行政编制。尽管2008年12月5日,山西省纪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孙桂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孙桂芳违反规定调动提拔亲属的问题予以纠正,但并未明确纠正时间和程序及纠错责任人,致使山西质监系统人事调整的长期混乱,造成他们169人成了未占编人员,而临汾市质监局目前有164个空编制,却难以解决他们的编制问题。
党的群众路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总书记强调,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属实的都要立即加以解决。相信山西省委、省政府一定会对山西质监系统169名未占编人员的上访问题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15年前的国务院(国发[1999]8号)文件精神,立即解决他们的编制问题和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待遇,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
我们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