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四川省大英县一个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大英方舟水艺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艺园公司),在县委、县政府领导换届之后,更改上一届政府制定的总体规划,要强制收回企业的土地。随后该企业便经历了“一连串的噩梦”:大批村民几次有组织地闯入景区破坏防护网几百米、景观竹被砍伐6000余株、公司设立在景区入口处的广告牌被县城管执法局随意占用、工作人员前往城管执法局局长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时竟然被城管殴打昏迷、蓬莱镇党委书记张华安亲自带队强行要求正常营业的水艺园公司进行清产核资退还土地、当初县政府第23期会议纪要规定,水艺园公司不得直接与村民小组租用土地,村民小组(注:土地已经被政府征收不再属于村民小组)却出面起诉至法院要求水艺园公司归还土地居然胜诉,迫使漂流项目停业一年多,还随时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2014年5月9日,大英县政府通过县委宣传部的微博发出了《情况说明》称:有个别媒体就大英县郪江漂流旅游项目发布了不实报道,大英县人民政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大英县国土局《关于方舟水艺园征地信息公开的情况请示》”“大国土资【2014】64号文的县政府《送批件》。
对于大英县政府的《情况说明》,水艺园公司的股东们表示了强烈愤慨,认为县政府的情况说明才是真正的歪曲事实。
政府《情况说明》中称:“郪江漂流旅游项目自2009年开业后,因项目投资方对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不够,建设内容粗放简单,缺乏核心旅游项目支撑,一直未正常经营,基本上处于停业状态。”
水艺园公司股东王悦春讲述的事实真相是:公司与政府签约后,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后投资几千万元建成了3000米世界上最长的人文漂流渠道、月亮池、儿童戏水池、标准游泳池、茶文化广场等集漂流、观光、体验为一体的旅游项目。经过2009年的试营业,至2011年公司运转趋于正常稳定。股东们满怀信心要把漂流项目打造成4A景区的总体规划也递交给了县政府。不过,由于政府征地以及其他多种因素,县国土局最终没有与水艺园公司签定租赁转轮村、新苗村的土地合同,为打造4A景区修建接待中心的20亩出让土地也由于县政府的多方推诿没有落实,这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政府收回土地埋下了隐患。
在大英水艺园公司漂流项目用地范围内按《大英县城工办转轮街社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征地农民的拆迁补偿协议书
王悦春表示,“关于公司设立在景区入口处的广告牌被县城管执法局随意占用、工作人员前往城管执法局局长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时竟然被城管殴打昏迷的情况,多家媒体已经做了如实报道。县政府在《情况说明》中提到‘接警后,我县公安机关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目前此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我县公安机关将秉承客观、公正原则依法处理’。现在的最新情况是,县城管执法局已经于昨日悄悄地撤除了占用我们的广告牌;我司工作人员在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办公室被城管殴打昏迷的事件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可时至今日,公安机关也没有严惩打人凶手,对案件办理毫无结果。难道这就是县政府声称的‘秉公处理’吗?”
政府《情况说明》中称:“该项目落户大英后,我县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大力支持项目建设。……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当地村民依法维护权益。因为投资方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再支付租金费用,导致了租地村民强烈不满,出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强烈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水艺园公司的股东们认为 “县政府的《情况说明》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拿前任领导的功劳给自己脸上贴金”!多家媒体在报道中均提到了“大英县时任县委书记蒋志明、县长雷云及其他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景区发展,县政府多次例会研究漂流项目的建设,增强了股东们的信心”。不过,这些“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大力支持项目建设”的举措都是上一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功劳。现任县委书记谢代银、县长刘辉上任后,对水艺园公司从来没有这些举措,而是带给水艺园公司“一连串噩梦”。
谢代银、刘辉“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大力支持项目建设”的是涉嫌非法征地1000多亩的《中华梦幻谷》等项目(见遂宁市当地媒体报道:“大英专题研究中华梦幻谷补充协议方案,谢代银主持会议”、“ 大英加快推进中华梦幻谷项目建设步伐,县长刘辉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办公”)。
县政府《情况说明》中“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当地村民依法维护权益。因为投资方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再支付租金费用,导致了租地村民强烈不满,出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强烈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在无理要求我司“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通知”,及其随后起诉至法院,遂宁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中也从来没有提到“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问题,何来“未支付租金导致了租地村民强烈不满,社区(村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这恰好从侧面印证了,大英县委、县政府为了惧怕单方面解除《郪江漂流旅游项目开发协议书》的巨额赔偿,竟然指示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天星村无理向法院起诉,提前终止租赁土地合同的意图。
水艺园公司根据多位转轮街社区、新苗村村民提供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该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写明“还房安置按《大英县城工办转轮街社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得知上述社区(村组)的土地早在2007年10月起,已经被大英县政府陆续征收为储备土地。水艺园公司漂流项目范围内占用的土地权属已经不属于转轮街社区、新苗村。
在诉讼中,水艺园公司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新苗村、转轮社区土地是否被县政府征收的证据,被大英县法院驳回(驳回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涉案土地系原告集体所有,申请人理由不成立。驳回申请”。水艺园公司认为:既然驳回了调查申请,法院未经调查,凭什么证据认为的涉案土地没有被征收,而仍然系原告集体所有?)。
为了拿到证据,2014年5月15日,水艺园公司向大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转轮社区、新苗村、天星村的土地是否已经被政府征收等信息。
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大英县国土局本应该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事求是地向群众公开信息。2014年5月16日,大英县国土局却以“大国土资【2014】64号文件《关于方舟水艺园征地信息公开的情况请示》”的形式,向大英县政府求救。请示报告中写道:“因该项目涉及土地尚未征收,同时涉及村社同水艺园公司诉讼问题。如果按实际答复,则存在政府非法征地风险;若按城工办同社区签定的征地协议公开,则存在诉讼风险。该信息按何种方式公开,请县政府研究决定。”
大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柯辉则在请示报告《送批件》上批示:“同意王主任意见,权衡利弊,妥善处理”
水艺园公司的股东们表示,大英县政府、县国土局不是选择实事求是地回答群众问题,而是选择“权衡利弊”来回答,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请示报告》中透露出的转轮街社区、新苗村、天星村土地已经被县政府征收的事实能掩盖吗?
水艺园公司的股东们希望,大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视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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