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豪华大酒店股权变更登记十几年未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朱兵 周治…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15 16:39:34  文章录入:绿水  责任编辑:lv
 

IMG_3518_conew1.jpg

 

中国网讯(记者 朱兵 实习记者 周治琼)记者接到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投诉,称公司多年来一直在承包企业东莞市大朗豪华大酒店,耳闻目睹了豪华大酒店的改制过程,改制前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占豪华大酒店55%的股份,改制后自己公司的股份却无端消失,之后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虽多次写下承诺书,承认自己公司的股份依然存在,但拒不归还。记者赶到东莞对此展开了调查。
 
合资建设酒店占地面积百亩
 
据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1991年的时候,大朗镇政府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希望能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旅游、游览、饮食等综合性服务,他们积极响应东莞市大朗镇政府的号召,前来大朗镇投资。根据大朗镇政府的规划,由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和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按三星级酒店标准设计施工合作建设了中、小型服务性质的大朗豪华大酒店。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于19911123日签订《关于合作兴建经营豪华大酒店的合同书》,规划酒店面积为100亩。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共同购置地皮,拥有永远用地权和买卖权利,共同提供土建及装修、设施等资金,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相当于人民币825万元,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投资约相当于人民币675万元,总投资额合计共人民币1500万元。顺泰公司占股份55%、外资引进公司占股份45%,酒店用地于19921月份交付使用,并于1993316日取得营业执照。
据了解,由于当时征用土地统一由政府牵头征用,国有土地使用者是“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而外资引进公司是由大朗镇政府作为出资人和主管部门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所以豪华大酒店当时登记为外资引进公司属下的一家镇办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的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成立之初是按照中外合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当时企业的名称是东莞大朗富华大酒店有限公司。但大朗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是有经营年限限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就可以对土地有永远的使用权。他们就听从了大朗镇政府的建议,将企业工商登记修改成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
酒店建成之后199711—19987月由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与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经营。自199881日起由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盈利之后按照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经营这么多年,股东有过10多年的分红,但分红的收益还远没有抵得上当初的投资。
 
企业改制经营股权无端消失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说:“19981226日,大朗镇政府关于《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改制申请报告》的批复,同意外资引进公司由镇属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按外资引进公司评估后的总资产由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镇政府与另五家单位组建长富实业有功,并出具授权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在改制后的新公司85.82%股权的《授权书》。东莞市体改委也于1999310日作出《关于同意大朗外资引进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
1999426,外资引进公司经大朗镇政府批复改制为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外资引进公司的全部资产经改制后,由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富实业公司85.82%的股份。
而让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接受的是,大朗豪华大酒店当初兴建的时候,是由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大朗外资引进公司合资完成,而企业改制经营后,原本属于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的55%的股权却无端消失。
20036月,双方办理了东莞市大朗豪华大酒店主楼的房产权证,权属人为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占房产份额的45%55%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直到200449,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出具证明,证明在土地使用者变更为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后,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仍然享有该土地使用权55%的份额。
 
股权变更在即对方赖账不还
 
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200931日,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写下承诺书,承诺当时酒店改制时,因变更手续问题,以长富公司持股比例100%变更登记,事实上投资比例是长富公司持股45%,香港顺泰持股55%。郑重承诺在将2009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涉税、亏损事项等彻底清算了结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有关事宜。
20091113,由东莞市大朗镇对外经济办公室牵头,在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双方管理层就豪华酒店股权变更问题进行了洽谈。协调会上,长富公司严正要求顺泰公司经营承包的款项不能拖欠,必须如期按时缴纳,不能形成新的拖欠。总之,只有顺泰在所有债务彻底清偿的前提下,保证不再形成新的拖欠,长富将立即办理股权确认。顺泰公司认为,虽然长富公司承认双方股权比例,但没有法律上保证,若然在工商登记尚未变更之前偿还债务,其公司将承担更大风险。
为了使股权变的更加清晰,形成新的法律依据。2010323日,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分摊协议书,双方同意依据东国土(交易)补办出让字[2004]110号文件批复补办原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使用的,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村,面积为1333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办出让手续后,其土地使用权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共有,东莞市长富实业有限公司拥有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的45%6002.1平方米,乙方拥有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的55%7335.9平方米,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存档。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分摊协议书的第四个月,也就是2010623日,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把拖欠长富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7535000元归还长富。至此,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还清于2009630日向长富实业所借款额人民币8140000元。但时至今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依然无法按时完成。
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大朗豪华大酒店从改制后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从法律角度讲,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大朗豪华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权完全有可能在一夜之间一无所有。从当初投资到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股东们也都是年近古稀之人,但当初所拥有的55%的股权却一直得不到体现。这些年酒店一直是亏损经营,因为股权没有明确,不敢追加投资,后续装修又跟不上,但为了社会稳定,一直都在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解决此事,将香港顺泰投资有限公司55%的股权如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