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警方回应“女记者被警察验尿”:将整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25 16:28:27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苍南警方微博回应
1
苍南警方微博回应 [保存到相册]

  据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苍南Police”消息:24日,苍南县公安局获悉网传“女记者被尿检”一事的情况后,迅速针对该记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事情发生在4月24日。

  当日上午10时许,苍南县公安局灵溪新区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对灵溪镇某宾馆进行涉毒检查,检查是在该宾馆女服务员白某的配合下进行。核查后,苍南县公安局发现虽然民警是在正常履职,但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未主动出示证件、没有女性工作人员配合的不规范问题,给该记者带来了不便和困扰。苍南县公安局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同时,苍南县公安局称将以此为戒,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此事件的警务人员将严肃依规做出处理。

  苍南县公安局还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其工作的监督。

新闻加点料

  事件回顾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保存到相册]

  当事人自述被验尿始末:南都女记者到苍南采访城管打人导致的群体事件,在宾馆睡觉时,警察强行闯进房间检查,“给对方看了身份证后,一名长得还挺帅的警察说,北京的啊,来这里干什么。我说是记者,他们哈哈大笑。竟然还要验尿,还不让反锁卫生间的门。警察可以这么要求老百姓验尿?”

  警察查房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责任编辑:un649)原标题:苍南警方回应“女记者被警察查房验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