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斩断﹃雅贿﹄的﹃隐形翅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 5:34:28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用法治斩断﹃雅贿﹄的﹃隐形翅膀﹄

    媒体盘点发现,各类珍奇古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贪官的受贿清单。这类“雅贿”收受途径隐蔽、变现手法多样、出事易于推责。一位建筑商为拿到项目,将特产石头送给官员,再以办展览名义借出,并声称有人花50万元买走,建筑商把这种手法称作“合理变现”。(1月19日新华网)

    随着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日渐深入,一些官员的贪腐手段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玩“收藏”就是其中一例。从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辽宁省原副省长慕绥新,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等,不管是真“懂行”还是假内行,他们都在极力培养甚至渲染自己的“小爱好”。其关注点并非在艺术品本身,而是在收受贿赂方式的“隐蔽性”,附庸风雅的背后不过是低劣的权钱交易。

    曾几何时,“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成为权力寻租行为双方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一方面,官员采取彰显或暗示的方式,千方百计“透露”自己的“小爱好”,以寻求和提醒见缝插针的行贿者;一方面,行贿者心领神会、投其所好,以迎合领导的嗜好,牟取利益。玉石古玩成为官员贪腐的“雅贿”载体,正是这种一拍即合的权钱交易潜规则的产物。

    “雅贿”之所以成为备受推崇的贿赂新变种,其隐蔽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送礼方式不易察觉。被赋以“收藏”假象的玉石古玩,不像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那样“惹眼”,其变现过程也常常曲折隐秘,很容易被误读为“正常爱好”、“礼尚往来”而蒙混过关;二是贿赂价值难以估量。玉石古玩的“收藏”价值随行就市,且鉴定过程极富技术含量,即便东窗事发,办案部门也很难将其折算成受贿金额。“给后代留些有价值、有文化艺术品位的优秀作品和财富,远比留其他钱财更安全,也更有价值和意义,”倪发科的自我解剖或许道出了个中“猫腻”。

    其实,围观“雅贿”盛行,我们不能止于拆穿贪腐官员的“小聪明”,更应该从完善权力监管的层面堵塞制度漏洞。目前纪律处罚条例中,尚没有关于“雅贿”的相关具体规定,导致纪委部门在查处时常常面临取证难和价值评估难,认定受贿金额时也往往将这些物品排除在外;由于《刑法》根据“财物”认定受贿罪,而司法解释中也仅有对房屋、汽车、干股、证券等方面的规定,并无对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明确规定,导致对“雅贿”的惩处乏力。

    斩断“雅贿”的“隐形翅膀”,必须高扬法治利剑。一是要加强权力监管,尤其要分解和约束主要官员的权力使用,为遏制“雅贿”釜底抽薪;二是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将“收藏”物品纳入组织和民众的监督视野;三是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不正当收入”的界定,尽可能穷尽对“受贿罪”的物品列举,防止“雅贿”逍遥法外。期待反腐败能够持续发力,“雅”“俗”同治、除“贿”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