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东关书记涉嫌违法   村务监督组举报无人管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5 9:35:28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安丘东关书记涉嫌违法   村务监督组举报无人管

 提要:村务监督是贯穿于基层治理运作始终的一项重要功能。它是为了防止个别利益危害整体利益,维护基层正常治理秩序,实现有效的村务管理而对集体公共权力实施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调整和控制措施。然而,在一些地方,村务监督却变成一种摆设,不仅不能正常对监督对象发挥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能,而政府部门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的监督活动也不予支持,甚至在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下,刻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村官违法问题回避,不管、不问、不查,无形之中纵容着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

 

   村书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书记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近年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一些农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大肆侵占集体资产,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将集体资产占为己有的现象大量呈现。而村民自治成为违法村官敛财招摇的的幌子,监督无力也无法震慑到违法者,监管部门懒政、不作为也使得违法者有恃无恐。

               

实名举报  半年不见回应

   

    山东省安丘市东关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们从去年上半年便开始了对村书记傅希民的监督举报,然而,至今仍未有任何部门对他们的举报进行受理查处。

    据该村监督委员会成员介绍,该村书记傅希民早在2000年前便开始打起村集体资产的注意。2000年前后,他通过利用担任两委成员和安丘市第二轻工机械厂(以下简称二轻厂)厂长的便利,伙同当时的会计等人采取以帐抵钱、用村集体资产为其还个人债务、违规下账等非法手段,在东关村出售二轻厂的过程中移花接木,不但将价值108万元的二轻厂以不到8万元的代价收入囊中,同时还将村集体并未出售的安丘市低压铸造厂也一并强行占有。对此,当时村中民愤极大,也曾将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政府机关反映,但都在傅希民的活动之下,最终不了了之。

  多年来,傅希民在村中大权独揽,独断专行,通过采用自己亲信,发展嫡系人员,比如说,他将他的的亲侄子付向峰、表弟曹玉江、亲嫂子的侄媳妇毛秀霞都发展成为支部成员。同时排挤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干部的手段,将村务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一个人手中,使得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直成为摆设。

    直到去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们实在不能忍受傅希民一手遮天的霸道行为,便打算通过行使监督权力的方式将村中账目进行审查,审查后对村民进行公开公示。但是村中账目自从实行“村财镇管”以来,一直在街道办事处,在傅希民的干预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直不能正常查阅当年村集体出售二轻厂的账目。

傅希民越是干预,村民们越觉得其中有问题。在不能自查的前提下,他们委托了具有审核资质的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对当年出售二轻厂的账目进行审计。

    经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二轻厂拍卖中,存在问题非常严重,尤其是当年出售的集体资产仅为二轻厂一个企业,而账目中显示傅希民却将集体所属轻骑股份和安丘低压铸造厂一起折抵百万吞并,更为令人发指的是,其不但白白吞并这两笔巨额集体资产,竟然还将这两笔资产再次折价用于支付购买二轻厂!

    至此,一桩利用职权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犯罪行为大白于天下。

    于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便将此事发生原委,以及审计报告以文件形式,实名向当地上级政府部门和纪律检查机关进行举报,他们本以为,在一个最基层的村集体,发生数额如此巨大的贪腐事件,当地政府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定会及时受理、及时查处的。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实名举报的这一案件,却没有一个部门进行受理。

    无奈之下,去年5月份,他们联合起来,亲自以实名举报的形式将检举材料送到了潍坊市纪委,在收下他们的材料后,潍坊市纪委承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6月份,他们又通过潍坊纪委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网站对傅希民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再次实名举报,然而,时至今日,至举报已经过去了半年,该村集体涉案的账目,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机关前来调阅查处,作为举报人,也没有接到任何主管部门的协助调查通知。就这样一起民愤极大,账目审计出巨额财物问题,当事干部已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就这样一直无人问津。

 

现象反思   难解累累疑问

   

    像山东安丘发生的这一现象,应该不是一个个案,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村民自治,概括说来即是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方式来自主决策本村重大事务,促进村庄发展,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所以说,在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根本,而民主监督是上述环节的保障。

    理论上说,类似山东省安丘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实名举报村官这类事件,政府主管部门和党风党纪监督检查部门应该会积极查处,但是在现实中,举报人不但屡屡碰壁,甚至需要自费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村集体账目审计。对于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依然不闻不问,对这种结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感到难以接受。

    他们认为:首先,既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对村官进行行为监督,但是为何在实际中无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其次,政府部门对村民和村务监督小组反映的村官违法现象和事实为何不闻不问,一味纵容?再者,纪检部门在受理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实名举报后,也接收了实名举报信、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在显示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情况下为何迟迟不进行查处?

    这一切,在他们看来,从政策层面和现行国内对党内干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空前严厉的情况下,对于安丘市东关村书记傅希民利用职务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立案查处。目前,他们所遭遇到的现实情况却是举报者上下奔波,违法者逍遥法外。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发生,或者他们从傅希民的一些做法和说法中能寻到零星的蛛丝马迹。据他们了解,多年来,傅希民一直在村委中发展自己个人势力,经过多年的权力运营,东关村村集体已经成为他的一言堂,而傅希民为人圆滑,善于迎合上级领导意图,在上级政府部门中结交了一帮能够帮助他通风报信甚至为其提供保护的工作人员。再者,在遇到类似举报、投诉等事情遭到上级部门调查时,他利用多年来经营企业所得和利用职权侵占的财产进行公关活动,屡屡化解危机。

    至于山东安丘东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名举报的这起案件,何时才能引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重视并进行调查,我们将继续关注。

 

编者的话:

   实行村务监督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由于部分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比较低,我们不能要求其不想犯、不愿犯,可行的办法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让其不敢犯。

   为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案件。要增强大局观念,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20131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说,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危害社会和谐健康。保持党的纯洁性,既要严厉打击小贪小腐,更要打击大贪污、大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清除党内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既不抓大放小、也不抓小放大,既要打击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要打击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在贪污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人物的区别,只要触犯了,就要坚决出手惩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给其喘息的机会。

  贪污腐败是人民的敌人、是党和政府的败类、是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是社会进步的拦路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贪官是党内的蛀虫、是我们党的耻辱、是法制的践踏者、是党的执政地位的威胁者。要坚持大贪小贪一起抓,要依靠群众,立足全局、全面覆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立体打击、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大的要严惩不贷,敢破杀戒,绝不能心慈手软;对小的,要刨根问底、穷追猛打,绝不姑息养奸。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小官小贪,现有的监管机制也往往是抓大放小,没有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没有对其进行权力制约。这样,小官小贪就逐渐演变成了小官大贪,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因此,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相关的用人机制。既要重视对“大人物”的监督,也要重视对“小人物”的监督。既要坚决打击大官大贪,也要坚决打击小官小贪,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用铁的法律制度、铁的党性纪律、铁的手腕监督管理干部和打击贪污腐败分子,让腐败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