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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10 15:19:56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山东淄博:政府不兑现承诺,落户居民遭歧视

  由于分房方案不公平,政府官员不兑现承诺,42户落户居民抵制强行拆迁,当地政府动用了国家机器,对老百姓使用了高压水枪、催泪弹,落户居民多人遭毒打、刑拘,五人被判刑;村支书气焰嚣张,落户居民遭歧视,上访多年未果。
  山东淄博:政府不兑现承诺,落户居民遭歧视
  分房不公,政府不但不兑现承诺,而且在旧房拆迁时,动用了国家机器,对群众使用了高压水枪、催泪弹。群众所说是否属实?这可能吗?记者四到淄博求证,求证路上遍布荆棘。
  “98”协议及协议的签订
  投诉群众说“我们42户都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经村委同意先后迁入落户闫桥村的,本与原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1998年,村里调整责任田时(三十年不变),村委逼迫我们每人交500元,才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并与我们每户签定了《关于对来村落户人员享受村民待遇的协议》(98协议)。2003年年初,闫桥村在旧村改造时,村委又撕毁了98协议。”
  官方说:落户村民是空挂户,没有给他们分过口粮田。“98”协议属于村委个别领导人的“个人行为”,故而几届村两委都不认可“98协议”。
  42户落户群众向记者出示了1998年与闫桥村委签订的《关于对来村落户人员享受村民待遇的协议》(98协议)和98年以前的粮油缴款单。协议中交代:凡来村落户的人员参加分地,每人向村委交纳现金500元,可享受村民的一切待遇。
  “签订98协议时郭敏就是村支书,现在村支书还是郭敏。”42户落户居民这样说。
  投诉群众对记者讲“2005年年初,在分房时,村委严重歧视我们42户落户群众,我们到省政府上访,引起了省政府的重视,在山东省政府工作人员来调查时,村支书又制造了我们42户没有承包村上土地的假证明,蒙蔽省政府领导。”
  42户落户群众向记者提供了2009年1月12日闫桥村委向山东省委调查组出具的证明,证明上说:房宝林于1990年左右从外省来我社区落户,因其为后来落户村民,全体原老村民不同意给其承包土地,故其一直没有实际承包我社区土地。
  投诉群众向记者出示了他们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及粮油缴款单。房宝林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上确定的亩数为4亩。房宝林向记者提供了1998年与村委签订的“98”协议及98以前的粮油缴款单。
  “98协议”缴款单上显示:房宝林一家四口人,1998年10月30日,房宝林向闫桥村村委缴纳了2000元。
  “济南协议”及协议的签订
  据投诉群众讲“2003年初,闫桥村在旧村改造时,村委未经村民大会讨论,仅村委领导几人,擅自制订了两套拆迁补偿方案,村委怕公布该方案时老百姓会闹事,只选出少数村民代表,跑到距淄博几百公里之外的潍坊秘密宣布的。拆迁方案严重歧视我们42户落户居民,原居民院落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上的换两套,而我们这42户只能换一套,且是顶层6楼;原居民剩余面积每平方米补300元,我们每平方米只能补150元;村委为照顾老年村民的生活,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可享受生活补助费,而我们的老人只能享受原村民老人的百分之七十;给原村民发放的其它福利我们不得享受,我们只能享受原村民口粮的百分之七十。经我们多次上访,在省政府有关领导的督促下,开发区领导承诺给我们6楼两套,6楼小套的按3楼价格给我们找补,并签定了《关于高新区闫桥村后落户村民上访问题的处理意见》(济南协议),拆迁补偿方案不得不被废止。签定协议时村支书也在场,协议是在村支书点头同意的基础上签定的……”
  官方在回函中说:2005年1月6日,居委会组织全体居民代表在潍坊召开了“潍坊会议”,44名居民代表包括3名落户居民代表对换房实施方案进行了分组讨论并进行了表决。最后以41票赞成,3票反对……
  42户落户群众向记者提供了与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的《关于高新区闫桥村后落户村民上访问题的处理意见》(济南协议),协议上交代(济南协议原文):闫桥村后落户村民,凡具备老村民分两套住房条件的,每户分得六层大套住房一套、六层小套住房一套,小套住房找补差价。分得第二套住房和找补差价的时间与老村民相同。石桥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闫桥村两委做好工作,把上述意见落到实处。
  “和村委签订过98协议的落户居民都具备分房条件!”落户居民这样气愤地对记者说。
  济南协议上有石桥镇党委书记隽兆健的签字和指印(隽,拆迁时任石桥街道办事处书记),有监督单位:高新区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花光常的指印和签字。
  官方在回函中说:2005年1月15日,落户居民为争取第二套住房到省政府上访,为了维护稳定大局,高新区分管领导、办事处主要领导反复做工作让居委会书记、主任与落户村民代表签署分两套楼房的协议,但闫桥社区两委成员认为此事重大应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后才能签字,所以迫于原住居民不愿意给落户居民分楼房的强大压力没有在协议上签字,为了尽快平息事端,让落户村民息诉罢访,办事处和落户居民代表签订了“济南协议”……
  济南协议落实为何这样难
  据投诉群众讲“05年腊月26日我们到省信访局上访时,开发区领导被省信访局招去后,和我们签订了《关于高新区闫桥村后落户村民上访问题的处理意见》(济南协议),说回来就解决,结果动用了警用大车强行把我们拉回,政府不但不兑现承诺,反而把我们控制在了石桥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直至腊月29,在无人过问且没水喝、没饭吃的情况下非法拘禁了我们三天三夜,会议室没有暖气,我们渴了就对着卫生间里洗手用的水笼头喝水。腊月29下午1时许,终于有人支撑不住,侯希雷当场休克,紧急之下拨打了120救护车送进了第七人民医院救治,除夕夜医院对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因抢救及时幸免遇难。”
  侯希雷的儿子对记者讲“我父亲当时休克后,我跪在地上求镇里的领导救我父亲,他们却说我父亲是在装死,一同被软禁的赵柄娟拨打了法院院长鹿奉俊的电话求救,鹿奉俊赶到后,看到此场景都掉了泪,当时我们六十多人全哭了。”
  官方否定了此说。官方在回函中说“将上访群众接回淄博后,为了进一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便把他们安置在了4楼会议室。是他们在闹绝食要挟政府……”
  “我们六十多人都傻?大过年的我们闹绝食要挟政府?这不是明显在撒谎吗?我们男男女女六十多人被控制在没有暖气、没有火的会议室软禁了几天!侯希雷不休克的话政府还不会放我们……”投诉群众这样说。
  记者采访了原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鹿奉俊。“据落户群众讲,当时他们六十多人被软禁了三天三夜,侯希雷休克后,您当时看到那场面时都落了泪……”记者这样问鹿奉俊。
  鹿奉俊:“都几年了,不提了……”
  “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但你们上访不合法……”2005年1月16日,原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鹿奉俊,面对在济南上访的落户群众这样说。《人民的好法官鹿奉俊》一文,尚可追溯到这位好法官的原话。
  “老房,崔洪刚副市长答应给你们分第二套房了,你们回去吧。”这是解典当时在签订济南协议时亲口对我说的,后来找他时他也不管了。投诉群众房宝林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拨通了解典的电话,这位开发区农工委副书记、农管委主任,听明白记者的来意后,随即挂了电话。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农工委书记陈德诚:“我当时还没来,不了解情况,你还是到石桥办事处问吧。”而落户居民却对记者说,陈德诚现在主管这块,我们找过他多次。
  济南协议监督执行单位:高新区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在济南协议上签字的原高新区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花光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记者说“我现在不负责这块,不好回答你,希望你能理解……”
  “崔洪刚(原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淄博市副市长)、鹿奉俊、解典、花光常、庄鸣、隽兆健、王修镇等,强行拆除时都在拆迁现场。闫桥村拆迁后,崔洪刚荣升成了山东济宁市市长,解典也由科级干部成了县处级。我们的问题就是没人给我们解决,某领导反而支持村支书郭敏将剩余的楼房作商品房对外出售,不要分给我们。”落户村民这样说。
  记者在淄博没有见到市长周清利和副市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庄鸣,市委宣传部告诉记者,现在是两会期间,我们市领导都在济南开会。
  村支书发给记者的短信:你想死吗?
  据投诉群众讲“2005年8月我们向包村干部鹿奉俊(原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反映该问题,他就此事与村委协商无果后,又与我们石桥街道办事处王修镇书记协商,他们提出的方案是,由开发商、村委、开发区政府三方给我们部分补助金,让我们在外购买楼房,当时数额未确定。村支书郭敏得知这一消息后,采用不正当手段鼓动部分村民上访,致使该方案没有得到实施。济南协议签定一年后,村支书郭敏召集部分群众,带头煽动部分原村民到政府部门上访,郭敏曾在村民大会上和散热器厂(村办企业)强调,去上访的村委奖20元,不去上访的辞退,制造了原村民不同意分给我们第2套房的假象。在山东省政府工作人员来调查时,村支书又制造了我们42户没有承包村上土地的假证明,蒙蔽省政府领导。恶霸村支书郭敏曾扬言,你们上访到哪我都不怕,怕的是镇以上的领导,光因为你们上访,让我花掉了600多万元,我就是把钱都铺了路,也不给你们这些落户者房子和口粮,你们要是再上访再闹的话,分给你们的房子也得给你们收回来,你们去北京找的怎么样?一切都无济于事!不管找到胡锦涛还是联合国,最后你们还得找我!我说不给就不给!并威胁我们,如再上访就拘留我们并罚款。自2008年春节前我们上访人员的口粮和福利补助全部被停发,我们42户老人的养老金也被克扣,对我们上访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每人2000元。我们四十多户的小孩上学,需要开证明都不给开,谁家生孩子落户开证明得先保证不再上访,不再要第二套房。”
  李金玲对记者讲,因其没有响应村支书郭敏的“号召”,没有去上访,当即遭到了散热器厂(闫桥村村办企业)厂方辞退。
  “我们这42户该分两套的却只分了一套,我们一般家庭都是三代人,人口多点的还得住地下室,而村支书郭敏却分到多套住房:裕桥花园2号楼1单元502、裕桥花园7号楼1单元301、裕桥花园23号楼3单元201、裕桥花园7号楼1单元302,另外中德开发商又在张桓路71甲13号给其一套商品房7号楼2单元203号。郭敏的弟弟郭村分房前户口在外,分房时又迁了回来,也分上了两套,裕桥花园27号楼2单元101和23号楼3单元502号。”
  你们上访到哪我都不怕,怕的是镇以上的领导,光因为你们上访,让我花掉了600多万元。落户群众此说是否属实?记者四次到淄博求证,均未见到村支书郭敏,只接到村支书郭敏一条短信“你想死吗?”
  官方称:只使用了两颗催泪弹
  “由于政府不兑现2005年元月15日在济南签订的协议,06年6月30日拆房那天,我们抵制政府强行拆除,多人遭毒打、拘留,五人被判刑。强行拆迁时,政府动用了国家机器,警察、保安、防暴队共计600余人,动用推土机、挖掘机、消防车十余部,并对我们使用了催泪弹和高压水枪。强行拆除时,挖掘机就那么一勾,我们的家什房子全没了,政府没包赔我们一分钱……”42户落户居民这样说。
  记者在采访中没有见到投诉人李光辉,其妻魏书美对记者讲“我家是84年从泰安迁过来的,拆我家房子时,推土机推开了我家大门,也不知道是警察还是防暴队,催泪弹打进了我家屋内,呛的我们直流泪,睁不开眼睛,然后他们又用高压水枪打烂了我家的屋门,把我和我对象李光辉从屋里逼了出来,他们扒光了我对象(山东人称老公为对象)的衣服打我对象,我对象是被打的失去知觉后,被几个人抬着扔上车的,那些打我们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也不知他们从哪找了条秋裤给我对象穿上的。我的衣服当时也被撕光了,上身只留下了个胸罩。直接给我们带上手铐就把我们带走了,在派出所我对象被打的满身浮肿,嘴也打肿了,大腿上的血隔着裤子都浸了出来。判了我一年缓期二年,我对象被判了三年缓期五年,我们夫妻都被判了,只丢下一个10岁的男孩由两个70多岁的老人照看。我们夫妻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随即判刑随即释放了我们,释放我们时强行让我们写下了不再上访、不上诉的保证书,并威胁我们,要是我们上诉的话就不放我们出去。我们的家什和其他41户一样全被毁了。”
  据投诉人郭宗江讲“我被高压水枪逼出来后,公安人员乱打我,他们强行让我跪在地上看着他们扒我的房,我被打的全身浮肿,左腿两个多月不能动弹,现在阴天下雨还隐隐作疼。”
  据投诉人房宝国讲“06年6月30日拆房那天,政府在方圆200米内设立了警戒线,男的女的全逮,那天逮走了很多人,我的两个嫂子那天也被逮走了,她们两个在看守所羁押了半月。他们用高压水枪、催泪弹攻击我,挖掘机直接挖倒了我的房子,法警、刑警、防暴队足有十七、八个人打我,我被打的全身浮肿,嘴被打的一个多月不能嚼东西。口供是他们直接写好然后让我按的手印,我和我的两个哥哥的遭遇是一样的,都是以《妨害公务罪》给判的,我的家什和那41户一样全部被毁了,而且没包赔一分钱,在我刑满被释放时他们还威胁我,要我写下了不起诉、不上访的保证书,不然就不放我出来。”
  几个落户群众向记者提供了拆迁时,被拘留的拘留证和刑事判决书。
  官方否定了此说。官方称当时拆迁时有录像带可以证明,两年多时间,记者四次到淄博求证,官方始终未向记者提供录像带。
  官方在回函中说:为了迫使李光辉夫妇从旧房中出来而使用了两颗催泪弹,并没有用高压水枪向落户居民喷射。回函中说有现场录像。
  回函中说:闫桥社区535户居民,原居民493户,有491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并自行拆除旧房,2户拒绝签订拆迁协议;落户居民42户,有5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拆除旧房,37户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在反复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市拆迁办按法定程序向高新区法院递交了依法强制拆除闫桥社区旧村申请书……
  记者函访了淄博市市长,未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