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自愿捐款”给政绩戴上“罪恶镣铐”
央广网南京1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南京有一个慈善项目,叫做“慈善一日捐”,就是把一天的收入捐出来做慈善。这项活动主要面向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各区及驻区各级党政机关、部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用他们每个月收入,除以22天,就是一天的收入。(12月20日中国广播网)
机关单位带头捐款,这是一件值得提倡的好事。但是读者不妨细细观阅这份红头文件:自愿参与“一日捐”活动的单位、个人,可通过各种方式及途径表达捐赠意愿,要尊重捐赠单位、个人意愿,不搞摊派,不搞重复募捐。但捐款标准却有细化要求:街道班子成员正职每人捐款不低于400元,副职每人捐款不低于300元,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街道自用的工作人员、各村居街管干部、教师每人捐款不低于200元,政府部门临时人员、各村居一般工作人员捐款不低于100元。
这份文件让人不是滋味。本是一项自愿付出的捐赠好事为何掺进了“政绩”任务量的“水分”?让乐善好施者深感迷茫?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慈善捐款都是为了帮助需要的人们渡过难关,是一种纯洁、崇高、神圣的行为。然而,一旦一些行政机构,借助手中的权力,让下属的职工“被自愿捐款”,那么,这就让献爱心的本身变了味,同时这也是对真正慈善事业的严重亵渎。长此以往只能冷了群众做慈善的心,只会导致将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面临无人愿意出力的无奈。
我们深深感到,强制捐款的细化标准不仅让慈善变了味,更是剥夺了人们的爱心权力,伤害了参与者的情感。对爱心的追求被规定硬化,周围人的爱心传递成了制度使然,这无疑造成了爱心的僵化和倒退。爱心的数字化扭曲了人们的慈善观,如果每个组织都做出这种规定,那么爱心的意味也将不复存在。
不要让“自愿捐款”给政绩戴上“罪恶镣铐”,不要让爱心付之东流。我们强烈呼吁,还慈善一片纯净天空,还爱心一方干净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