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孝子缘何由“孝”入“贪”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7 14:06:02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廉洁孝子缘何由“孝”入“贪”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因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而落马。据《经济参考报》记述,冯素以“文化人”自居,常常自诩“书生报国”,并曾表示“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在湖南官场知名度甚高。(人民网)

在其高调倡廉、光鲜示人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导致他“言行两张皮”,最终轰然落马呢?

一是内部监督虚化。从冯伟林就任公路管理局局长、手握重权时开始,单位内部监督、相关管理制度在其面前就成了一纸空文。冯在单位被称为老“当”、“大爷”,工作事项他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二是家庭监督淡化。冯是家里的长子,由于权力的优势,其家人分享到冯带来的不当利益,整个家族生活在其权力的光环中,对其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百般包容,而无暇思考这些利益是否应得;三是社会监督弱化。冯伟林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他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产生一个千万富翁。在冯的权力寻租活动中,虽最终群众利益、地区长远发展受损,但由于参与者范围小、隐蔽性强,社会监督难以及时介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委会上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照冯的堕落轨迹,一个强而有效的监督机制极为重要。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把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实施纳入纪委的视线,督促其在实施重大工程、人事任免等重大工作自觉履行民主集中制,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同时,在家庭里,领导干部亲属要当好贤内助,敢提不同意见,常警醒,不为既得利益而弯腰,要为亲人的清廉、全家的长远平安而进言,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此外,还应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把一把手履职、重大工程实施、经费使用、干部提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主动为社会监督介入创造条件,在社会层面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