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5 17:03:27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文:张瞻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为了强拆瑞云寺、侵吞补偿款,地方政府使尽了十八般武艺、祭出种种绝招,让整件事于千回百转之后更显扑朔迷离——我不仅要拆你的庙、毁你的佛、抢你的钱、赶你的人,还要把你钉在道德耻辱柱上,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下面就历数毁佛者犯下的“十宗罪”:

一、冒名顶替,炮制非法协议

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历时三年多,但寺院却一直没见过拆迁办的人、也从未接到过拆迁通知。直到2012年下半年,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才突然被召集参加会议,由区宗教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其搬迁计划,并在未经瑞云寺允许的情况下建起了安置用的新寺院。

为什么区宗教局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先斩后奏、强奸民意?原来,不是没有签协议,只是,在区宗教局积极运作下所签署的这份协议,根本见不得光。因为,这份全然无效的非法协议,是由区佛协会长修达法师顶替瑞云寺签署的。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作为该宗教活动场所的唯一法定代表人,却被全然剥夺了对拆迁事宜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签字权。知法犯法的区宗教部门利用人们对宗教事务不甚了解的薄弱点,精心构造了一个冒名顶替的法律骗局,制造了支付补偿(实则已被侵吞)、建设新庙的既成事实,并在接下来的强拆暴行中,靠着这份“伪”协议有恃无恐地“假传圣旨”,将自己的违法暴行进行了合法化伪装。

二、隔离正主,私自截留补偿款

只有冒签了非法协议,才能冒领别人的钱,区宗教部门才能将本应支付给寺院的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连拆迁协议都没摸到的瑞云寺,又怎么会见到一分钱的影子呢?

根据1212日福州市宗教局副局长饶春贵谎称瑞云寺无对公账户的回应,我们不难还原出以下贪腐事实:在区民宗局与区佛协合谋签下非法协议后,又以瑞云寺无对公账户为由(其实账户早已存在)要求拆迁方将70多万元补偿款打到了区佛协的账户。

拆了人家的庙,钱却打到了领导账户上,这样的拆迁方式真是闻所未闻、绝无仅有。区宗教局陈桂松和区佛协修达法师,最终以75.6万元的成交价格将瑞云寺出卖。

如果按照区宗教局领导威逼老法师搬迁就范的强盗逻辑,那么,是否也应该对上述两个部门查一查账呢?如果陈局长或修达法师不能清楚说明其中任何一项的相关财务明细,是否也应该送去劳改呢?

光天化日侵吞佛教财产,福州市的老虎与苍蝇,是不是也该打一打了?

三、借刀杀人,制造人民内部矛盾

旧城改造要建小学原本是件好事,可令人不解的是,远日无冤、近日无仇的小学和寺院,怎么就被丢进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僵局?王庄将近500亩的偌大改造区里,不拆佛寺就找不到盖小学的地方?

还是说城市规划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唯独不用考虑佛教的存亡?是不是只要哪里有需要,瑞云寺的地皮就可以大手一挥找补给哪里充作扩建之用?

城市规划中对佛教的极度漠视,给日后区宗教部门制造寺俗纷争、向瑞云寺大扣“阻碍教育发展”的帽子提供了绝佳的机会,更反过来成了当地政府授意下的福州媒体对瑞云寺大加挞伐的借口。

对周边居民来说,瑞云寺该不该搬已经由不得他们进行道义考量了。瑞云寺,该搬得搬,不该搬也得搬,因为回迁之后,别的管不了,自家孩子的学总不能不上!

于是,拒绝搬迁的老法师便被扣上了“阻碍教育发展”和“抵制旧城改造”的帽子。打定主意要让鹬蚌相争的有关部门,巧妙地将“宗教信仰”和“孩子教育”拉进了同一个决斗场,而游戏规则,却只能有一个活着出来。一边是两位七八十高龄的法师,另外一边是七千多户回迁家庭,结果可想而知。

福州地方媒体也当然不忘再加一把火,“20103月以来,晋二小学生都被过渡性安置到晋五小,孩子每天都要早早起来等车,孩子和家长都很辛苦。”七千多回迁户子女的就学压力、不明真相公众的千夫所指,就这样硬生生强加到了瑞云寺头上。

四、扶植傀儡,抢夺寺院管理权

有人说瑞云寺是“钉子户”,耗着不走、“闹事”无非是想套钱。但不知他们看了如下事实真相,又将做何感想?

首先,拆迁补偿款已被上级宗教部门截留,原应属于瑞云寺的钱老法师们一分也没拿到;

其次,在当地政府的策动下,成立了由21名象园村村民组成的村民管委会,企图非法顶替住持法师、接管瑞云寺。根据中央政策法规,这个所谓的“瑞云寺管委会”已经严重违法了我国法律规定,“别说村民、政府宗教部门插手宗教内部事务都违法”!

然而这个非法的“管委会”,竟然还真煞有介事地将瑞云寺强行“接管”了过来。128日瑞云寺强拆当天,可以看到以“瑞云寺管委会”名义发布的乔迁通知与表彰喜报,文中“自报家门”介绍了非法管委会的成立、非法做出搬迁决定的经过,并以瑞云寺主人和管理者的口吻对捐资瑞云寺的村民进行了表彰。海报中称: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2010年政府重视瑞云寺拆迁工作,拨伍百多万元新建瑞云寺,成立瑞云寺管委会,由村民柯培惠、柯兴妹、柯栋侯、陈昌新、柯经(?)等21人进行管理工作,拟定2013128日进行乔迁,望广大村民与信士积极参与,为祈平安,弘扬佛法。管委会共同祈福平安。”

“陈昌新……在象园瑞云寺乔迁之际,捐资贰万叁仟元人民币,为瑞云寺开展活动,再次添砖加瓦。特此张榜表彰,鸣谢!”

落款均为非法组织“象园瑞云寺管委会”。

对此,瑞云寺明参法师曾正式发布《通告》,强调“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为瑞云寺的法定负责人,其他任何形式的组织均没有得到法律及主管部门的认可,为非法组织

虎视眈眈冲着夺寺而来的管委会,会把陈昌新等人的捐资和信众的供养交给瑞云寺的真正主人常住法师吗?这个问题,不言自明。

鉴于夺取瑞云寺管理权,在旧寺院里不好直接下手,那就索性在新庙里重新开张。目前,该村民管委会已在新寺庙二楼设立了办公室、门口安排有看守,相当于“鸠占鹊巢”变相接管了新瑞云寺。两位老法师被置于他们的软禁之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也出不来。明参法师直呼,我生活在“活地狱”!

“一句话:老法师们在旧寺院主持宗教事务的合法权利,没有被复制到新寺院”,她们已经沦为了“新瑞云寺”的被收容者、村民管委会的“阶下囚”。通过旧寺换新寺,当地政府已经实现了瑞云寺管理权的转移,抢夺了老法师们主持寺院的权利,并企图随时遣散僧团。“居士圈儿里的明眼人都在猜,新寺院的新主人又会是谁呢?”

据悉,区佛协会长修达法师已经为瑞云寺迎请新法师一事签了字,一位男众法师正在等待入主新寺——地方政府对瑞云寺的掌控,说什么也要有一位出家人做幌子,一个明晃晃的非法村民管委会实在扎眼,难堵国人悠悠之口。届时,根本无须驱赶,根据佛教男女众不公住的规定,两位比丘尼法师也不得不离开。

这显然等同于已经变相对两位比丘尼法师下达了驱逐令。

五、挑拨离间,发动群众斗群众

从拆迁海报中不难看出,在这个非法的“村民管委会”中,除大量捐资的陈昌新外,其余成员几乎都为柯氏族人。在这次地方政府人为制造的寺俗纷争中,柯氏家族被有意地推到了前台。在村书记的灌输教唆、甚至更上级领导的授意下,柯姓村民与村书记口吻惊人的一致,称瑞云寺是柯氏“家庙”,寺产应为村里的财产。因为庙里供奉的“柯文佛”肉身菩萨像,乃是柯氏先辈。

朴实无辜的村民又一次充当了逼迁赶人的方便打手。但他们或不知、或不认、或被村干部刻意隐瞒的几个事实却始终无可更改:

其一,寺院供奉的“柯文佛”已不只是柯氏先祖,而是佛教的肉身菩萨,它有着不可抹杀而又及其严肃的宗教意义;

其二,真正的“柯文佛”肉身像其实早在文革已经被毁灭,目前供奉的是20多年前用泥巴重新塑造的伪肉身像;

其三,瑞云寺是政府批准、手续齐全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明参法师是法定的代表人,有登记信息可以查证;

其四,在非法接管瑞云寺的过程中,“伪”管委会和村民始终在威逼老法师交出十几年来的香火钱;

其五,《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其六,瑞云寺明参法师也在《通告》中提出,“本寺特此通告,在没有签署正式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本寺院的任何设施、财产,否则,本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柯氏子孙缘何在瑞云寺已建成一百多年后的今天突然发声、与寺院法师的紧张关系愈演愈烈?恐怕,也是在政府的引诱之下而加入了瓜分瑞云寺的行列、企图分一杯羹吧!

明参法师被软禁在新寺院之后,一位声援瑞云寺的法师曾说,“刚才住持明参法师来电话说,老寺院的所有东西全部没有搬过来,包括保险柜等值钱物品”,至今没有找回。

在此,笔者只想问非法的“象园瑞云寺管委会”一个问题,在你们接管瑞云寺期间收到的香火、供养与资助,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六、反泼脏水,指责僧人狮子大开口

事件曝光后,有关部门的第一反应是给寺院泼脏水,拆迁办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瑞云寺提出过‘狮子大开口’的400万补偿条件”,而拆迁方则不能接受。庙拆完了、佛毁完了、人赶走了,照样不耽误有关部门继续给寺院扣上“漫天要价”、“贪图钱财”、“钉子户闹事套钱”的帽子。

首先,400万究竟是不是狮子大开口?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的平均报价,古建筑造价约为2500-3000/平方米,一座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的寺院,仅建成毛坯房预算也要将近300万元。这还不算铸造佛像、设施完善、装修美化等种种费用。400万建一座寺院,这很过分吗?

其次,根据福州政府喉舌、福州新闻网《榕最大危旧房改造项目将回迁  瑞云寺搬迁受关注》的报道,“新寺庙建设花费近600万元,在用木方面,尽可能采用整体木材,仅木料方面就花费300多万元”。可见,要求400万搬迁瑞云寺,不仅不是“狮子大开口”,而且根本就远远不够。

拆迁办与福州新闻网同为福州市当地政府的下属部门,一个忙于抹黑僧众、一个急着贴金当局,但是能不能拜托你们在为政府粉饰太平之前,好歹统一一下口径先?

再次,既然当局从一开始就没有诚意妥善搬迁瑞云寺,只是企图霸占庙产、驱赶僧众,那么,从保护庙产、捍卫信仰的意义上讲,别说400万,给多少钱都不能走!天下佛弟子不会答应、全国人民也绝不会答应!

最后,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摆着这里:当局所说的400万,寺院从来都没见着,但是瑞云寺却照样被拆成了一堆瓦砾。这笔账,又如何算?

七、操控佛协,压制教界声音

晋安区佛协在修达法师的出卖下,已经与区民宗局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共同体。而福州市佛协及诸位有影响的法师,对瑞云寺事件也不约而同地缄默不语。

1212日福州市民宗局副局长饶春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天早上我把福州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包括这些大和尚都召集在一起,推心置腹地对瑞云寺拆迁这件事进行了交流和讨论,这些大和尚们都表示不希望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维权,这样对我们佛教其实是一种伤害。您能否采访一下福州市佛教界,你应该去问问他们,民宗部门在这件事上有没有维护宗教界的利益?”

根据饶副局长的建议,媒体曾试图联系福州佛教界的大和尚们,请他们谈谈民宗局在瑞云寺强拆中维护佛教界权益的事迹,但包括福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在内的法师,均表示对此事不便发表任何言论。——既然任命、管辖、甚至寺院的管理权都随时操控在人家手里,法师们的言论,还能是自由的吗?

据知情人介绍,当天的会议,应到三四十人,实到不过十几个人。会上,饶副局长首先“感谢”大家没有参与瑞云寺拆迁一事。出席会议的大和尚们大多沉默不语,只有一位法师提出:既然你们做的那么好,为什么会出瑞云寺这样的事呢?

1213日,福州所有寺院均接到宗教局通知,要求“全体消音”,不准就瑞云寺事件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不允许通过网络等途径发表任何关于瑞云寺的消息。在此,饶副局长能否也回答一个问题:既然你们做的那么好,为什么还要捂住法师的嘴、不让人说话呢?

八、官官相护,歪曲事实真相

宗教部门属地管理体制,让福州市、区两级宗教部门敢于无视国宗局和省宗教厅的权威,对待上级政令阳奉阴违、有恃无恐地做起了“土皇帝”。中央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福州如同一纸空文,被当地宗教部门践踏得七零八落。

事件曝光后,福建省民宗厅做出指示,要求福州市和晋安区民宗局作出解释。12日,福州市宗教局副局长饶春贵的回应,华丽丽地将省里的指示彻底无视,让人们见识了官场上的“终极厚黑”。

饶副局长称,虽然自己并不清楚具体情况,但陈桂松等区干部却“一直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对暴行并不清楚,但却能做出“准确”评价,与区里的干部一个鼻孔出气。保护“保”到佛像尽毁、法师遭绑,将错的说成对的、把黑的说成白的,这样低智商的肆意愚弄又一次让民众大开眼界、彻底寒心。

饶春贵还称,“瑞云寺通过媒体介入进行宗教维权,伤害了佛教界”。请问饶副局长,究竟是伤害了佛教界,还是伤害了当地宗教干部企图利用佛教非法牟利?既然你们做得那么好,为什么要怕媒体介入、真相曝光?

有网友质问:这位某副局长讲话,真是他有脸讲,别人都没有脸听。一些人,难道不知道自己在裸奔吗?

九、深文周纳,为强拆辩护

1212日,福州市政府下属宣传机构福州新闻网发表题为《《榕最大危旧房改造项目将回迁  瑞云寺搬迁受关注》的文章,为瑞云寺强拆事件辩护。

文章渲染了旧寺的破旧狭窄后,又对新寺的宽阔敞亮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歌颂,不惜笔墨强调增加了建筑面积,却对缩小的占地面积只字不提。文中一位“村民”表示,“看到新瑞云寺宽敞、漂亮,竣工后,大家都很高兴,想着早日搬迁”,只是请问文章作者,采访了愿意搬迁的邻居、有没有问一问不愿搬迁的主人呢?

修达法师告诉该文记者,“由于年代较久,旧寺存在安全隐患”,难道这就是拆毁旧寺的理由吗?但凡年代较久,又岂会没有安全隐患,依此逻辑,是不是全国的古建筑都不应该修缮保护,反而应该拆光了?

“此次拆迁,宗教政策落实得很好,没有损害佛教界的利益。”请问修达法师,此次强拆落实了中央宗教政策的哪一条?是拆庙侵吞补偿款的行为保护了寺院财产,还是毁佛驱僧的罪恶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

文章除却以附近孩子就学难的借口对瑞云寺口诛笔伐外,还皮里阳秋地称“协商过程曲折多,此番艰辛为哪般”,话里话外指责明参法师抗拒拆迁、阻挠市政工程建设,更宣称有法师认为“瑞云寺的权益并未受到侵犯”,这种颠倒黑白的口吻,竟让人于近期当地政府领导的嘴脸中找到了几分似曾相识之感。

当日曾经接受福州新闻网采访的一位法师看到文章后愤慨地说,“当天你们采访了我那么久,我说了那么多,为什么一句话都不敢报道?为什么报出来的全都是一面之词?你给福州抹胭脂,我没意见,但是别把记者最起码的操守都丢了”!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然而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据了解情况的福州当地人介绍,文章中团团坐接受采访的六个人分别是新成立的非法“瑞云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妻子,以及象园村村支书,竟无一人为普通群众或信士。难怪一次惨痛暴虐的强拆竟被反转成喜闻乐见的乔迁,原来都是瑞云寺强拆的“刽子手”在发言。这样一面倒的采访哪里还有客观和公正可言?

毁佛者的手段——瑞云寺事件 

而文章图片中被冠以“拆迁前的瑞云寺”之名的破旧房屋,也被网友指认其实并非瑞云寺,而是象园村龙舟存放的破厝。该报道不仅全然失去公正客观,而且公然造假,好一篇为当地政府强拆打掩护的假新闻!

瑞云寺强拆,已经成为当地政府震惊世人的一大丑闻!

十、职业水军,谣言倒逼真相

瑞云寺强拆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王菲、舒淇、文章等明星与张鸣等教授的声援,“瑞云寺强拆”一度在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排到第二位,瑞云寺事件中有关部门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已经曝光在全国人民面前。

然而与此同时,一场别有用心的专业水军战也在网络上骤然掀起,伪装在草根里的“官谣”也混杂在种种声音中,借机为瑞云寺罗织罪名,一时让人真假难辨。

1211日,微博“@辟谣与真相”以“不闹哪有权和钱?”为主题,发布多条微博抹黑瑞云寺,咬文嚼字地为住持明参法师罗织种种罪名,引发网友指责。但当网友将相关法律条文、事实依据在原微博下留言澄清后,博主“@辟谣与真相”不仅没有为自己发布的谣言进行辟谣,却反将网友的关键留言一一删除并拉黑,继续发布不实信息。

1212日,微博“@亚洲善待道士组织”发布长微博,“今天专程去了一趟瑞云寺,其实,瑞云寺拆迁事件,所有人,都被瑞云寺的两位老师父以及凤凰新闻耍的团团转,包括我也是”、“旧庙香油钱全吞,担心去新庙无法吞钱?厅长答应新庙继续做住持,475万加1套房全到手?”一时间,此内容荒诞不经、恶意中伤的博文被大量转发,跟帖一片谴责法师贪婪之声,大有谣言倒逼真相之势。

博文宣称瑞云寺“不是宗教活动场所、跟宗教没有任何关系”,但身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瑞云寺有登记信息可以查证。原博说“四百万和房子到这位师父的手上了,还追加了七十五万的赔偿”,但事实上拆迁补偿款瑞云寺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原博宣称瑞云寺事件不是强拆,但根据福建省民宗厅批示,由于协议签署方不是寺院合法法人,故此次拆迁协议非法,不应被执行,即便有文字、图像提到法师迁入新庙,也不影响“非法拆迁”的事实。

这个注册于2013125日的微博账号,自称路过的普通大学生,仅凭自己的一次短暂走访,就全盘推翻了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的长期深入调查,“一举破解”了牵涉市、区宗教局、佛协、村委会和柯氏家族多方面利益的复杂事件。博文中充斥着个人的主观臆断与人身攻击,并存在多处违反佛教常识和宗教法规的错误,最终得出了“老法师为贪钱”的结论,蓄意污蔑佛教、抹黑法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这场专业水军战中,@辟谣与真相  @亚洲善待道士组织 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账号相互配合、紧密协作,一唱一和、相互补充,至今依然在网络上兴风作浪。

贵州惠水九龙山寺住持崇慈法师表示,“这个所谓‘@辟谣与真相’博主的逻辑是:因为菩萨普渡众生,所以佛教寺院和信众就应该无条件被随意欺凌、被呼来喝去、被肆意践踏、被巧取豪夺、被当作二等三等甚至‘等外公民’,而且还要欢喜接受不得有丝毫申辩和怨言!好一个丧尽天良的逻辑!”

网友“奘子”说,“寺庙佛像除下落不明的外,已被尽数捣毁。两位老法师今天已被强拆人员抬走,不知去向。这样的旷世法难之下,您还能得出寺院在套钱的结论,可以抛开心中先入为主的成见客观看待吗?”

网友“云帆”说,“谁在挖陷阱让弱势者跳?谁在咬文嚼字给佛教罗织罪名?别有用心的栽赃者。此人已经由可以栽赃瑞云寺,发展为直接谤佛谤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