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寺拆迁:依法维权 怎么就“被伤害”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13 18:27:23  文章录入:琳琳  责任编辑:zhy
 

瑞云寺拆迁:依法维权 怎么就“被伤害”了?

一大早,便看到了凤凰网“福州市民宗局领导谈瑞云寺强拆焦点问题”的报道。看后,体会着饶副局长回答中透出的“微言大义”,不禁哑然失笑了。

之前,曾经认为瑞云寺被强拆事件,在福建省会城市福州发生,也许只是个案。因为我们都知道福建省佛教发达,寺院林立,道风纯正,高僧辈出,福建籍僧众活跃在世界各地,尤其对台港澳地区与东南亚各国佛教界影响巨大,这与当地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很大关系;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首善之区”,在积极引导宗教界与宗教界人士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工作中,自然是走在最前头的,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管理方法,都会有诸多创新与成就。因此,在瑞云寺问题被报道以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一直认为并相信福州市民宗局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是能够合情合理的处理好这一于法于理都不难办的问题的,至少会让我们看到较好解决这一问题的态度与诚意。

而今,我们倒真要对这位饶副局长说声“谢谢了,您让我们进一步明白了真相”!

第一,“我们福州市拆了很多宗教场所”,瑞云寺被拆迁,也就不是令人意外的,大家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至于补偿款是否打入被拆迁方本有的“对公账户”里,那还是按“既定方针办”,越俎代庖又有何方?

第二,“首先感谢大家没有参与瑞云寺拆迁一事”,“集体失声”的“大和尚”们能听出这句话的“弦外之音”,因为饶副局长已经明确了:“这些大和尚们都表示不希望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维权,这样对我们佛教其实是一种伤害。”依法维权,却能“被伤害”,谁还愿意呢?

第三,“就晋安区陈局长这个位置来说,他肯定是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是的,他的副手曾经当面传达了他们对两位古稀老人规定的“三条路”,其中之一就是“直接给点钱打发回家安养”,直至如今把她们“软禁”在房子里进出不得,他们的工作会有什么“失误”呢?

平心而论,我们理解甚至同情基层职能管理部门官员们的处境,他们并不是城市建设等工作的决策部门,很多时候扮演着“配合工作”的角色,而且被纳入“绩效考核”,拆迁决定着升迁,他们也有“两难困境”。不过,依法依规,各司其职,走群众路线,合情合理合法的做好本职工作,所谓尽本分,总还是可以的,也是最终会获得大家认同的。而事前越位蛮干,事后文过饰非,甚至仍然恃权妄为、欺瞒推诿,那就令人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