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责任重 调查结果乱判决
山西临县兔坂镇派出所炮制的冤假错案有几多?!
警察本应遇到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能挺身而出,秉公办理案件更是他应该肩负的责任,但山西省临县却出了个荒唐的派出所所长。他对发生在眼前的案件视而不见,甚至还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纵容;他滥用职权、甚至向涉案当事人索要钱财,在索要未果下就炮制冤假错案,严重地影响了山西省临县司法公正形象!
近日,山西临县兔坂镇一些村民代表,向我网反映了当地派出所所长办案的三个案件情况。经了解和分析村民代表们提供的相关证据,这三个案件均为打架斗殴导致对方轻伤,案件发生在2012年和2013两年里。但也就是兔坂镇派出所所长的个人所为,导致了法律天平的严重失衡,甚至搞出冤假错案来。目前三个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家属都在为自己的案件奔走,甚至他们已经把这些案件整理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但都石沉大海。
一、 杨全保案
当事人情况:杨全保目前还在服刑中,等待他的还有半年刑期,其家人为其的冤情还在极力奔走中。
发案时间:2012年11月
案情简述:杨全保和妻子与同镇的张永明,因所欠的水泥款发生口角,由于张永明饮酒后冲突升级成为杨全保妻子与张永明的肢体冲突,双方各自负伤。杨全保至始至终都没有动手,当时在场的多人可以作证。但该事件后由张永明报案至免坂坡派出所,2012.11.19日上午,该所所长刘平约杨全保到派出所调解案情,杨全保到派出所后,刘就明确和杨全保要钱撤案,因所要的金额较大,杨全保不同意;同日下午3:00,刘平将杨带到临县县城,并威胁其说,“交不交钱,不交就把你送监狱里”。杨还是不同意,最后兔坂派出所所长刘平就把杨保平真的送进了监狱!事后检查机关提起公诉,杨全保败诉!
案情疑点:
1、兔坂派出所所长在此案找的证人都系张永明的亲戚,其证言本就不足为信,而且前后有极大出入,而且该案件发生地点派出所都不能确定,其就给该事件定案,其目的何在?
2、威胁杨全保相关证人不让其出庭作证;
3、杨全保2012.11.19本来是去派出所里理调解事情,反而无缘无故成了投案自首;
4、刘平一手遮天一些案件笔录都是由其造假形成,杨全保一案中,杨全保并没有打人,但刘平却以其投案自首处理,在笔录中也没有体现,系其造假所为。
二、刘连平案
发案时间:2012年4月19日
案情简述:(刘连平口述)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许,兔坂派出所所长刘平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兔坂政府协商调解我和苗二小之间的事情。我想兔坂镇政府有刘所长和镇政府曹书记的帮助协调处理,真是久旱逢甘霖了!我就一个人去了镇政府,从11时开始调至3点许,因分歧较大,没有调解成功,我要回家。恰被刘平所长叫住,让我在他办公室再商量商量,后我和刘所长正说话中,白志喜和他儿子(不知叫啥)也进了所长室,便插嘴说:我的车影响他着了,我告白志喜说,这个事与你没有关系,咱们也不用商量,话刚说完,白志喜的儿子就打我,白志喜也打我,刘所长将我拉到院子里,白志喜父子追出院里打我,我又跑回所长办公室,他们又追回去打我,后所长又将我拖到院子里,被一拥而上的六、七个人毒打一顿,其中打我的人中有我认识的白志喜、苗利平,他们都是苗二小的亲戚,剩余的人我不认识,这期间刘平所长始终没有阻止过让那些人不要打我。
案情疑点:公安机关是保护合法公民不受非法侵害的,但侵害就在其眼皮底下发生,而不制止,甚至发生地点还在派出所,很明显是有意而为!
三、常贵厚案
发案时间:2013.3.3
案情简述:常贵厚为兔坂镇常家墕村村支书,2013.3.3,因天然气管道公司未经村里同意私自占用。常贵厚和村委主任高爱荣前去现场查看。当即遭到同镇王家峪村村民杜宝龙、杜二宝兄弟二人的殴打,常贵厚的肋骨被打断两根。当时派出所所长刘平路过,亲眼目睹了事情的发生,对打人不仅没有制止,直到常贵厚和鉴定出来,批捕凶手杜宝龙时,他已在逃。2013.5.21,村主任高爱荣发现杜宝龙踪迹,然后报告给派出所所长刘平,刘平才派公安人员坐上村主任高爱荣的车才把人捉拿到案。但临县人民法院(2013)临刑初字第15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却赫然写着,杜宝龙主动到案,这个主动到案情节就是派出所所长刘平造假的铁证。
案情疑点:在逃到被抓,何来主动到案,刘平渎职在前,枉法在后,为罪犯开脱减轻罪责,属知法犯法!
三个同样性质的案子,面对不同人,却有了不同的结果。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察结果,直接影响公诉案件的判决。如果身为公安机关的基层派出所就把案件不当会事,胡乱向法院提供一些所谓的证据,那么,试问公安机关的公信何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公正又何在?我们在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严惩这种公安系统的害群之马,并对这三个案件能够重新审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