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院内开公司,整改为啥要在曝光后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4 17:34:25  文章录入:青山  责任编辑:jxpjxp
 

政协院内开公司,整改为啥要在曝光后

  近日,一组名为“牛人将公司开进政协大院”的照片引起网络关注。组照显示,在河南省孟州市政协大院内的两栋建筑上,分别竖起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和一家担保公司的标志牌。有网友质疑,“这两家企业究竟是谁办的?”12月2日,当地回应称目前涉事公司已经搬离政协大院,广告、标志牌已经摘除。(12月2日新华网)

  孟州市委宣传部介绍,网上曝出这条消息后,当地立即责令孟州市政协调查处理此事。据调查,网贴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孟州上属的焦作市纪委也要求孟州市政协作出书面说明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涉事公司已搬出政协大院,相关广告、标志牌已被拆除。

  看到这则新闻,让人想起前不久广受舆论关注的,陕西留坝县委党校出租空闲房屋用于开办KTV事件。在“党校内暗藏KTV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该党校迅速与开办KTV的农家乐承租方撤销了租赁合同,关停了所有经营项目。应该说,陕西留坝县委党校和河南省孟州市对网上曝光的情况还是非常重视的,调查处理也非常及时高效。但人们不禁要问,陕西留坝县委党校和河南省孟州市政协的整改为啥要在媒体曝光后?若没有媒体的曝光,又会是怎样一番境况呢?

  其实,早在2007年,中纪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清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包括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国家三令五申,为啥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却置若罔闻,不为所动?而一旦媒体曝光后却整改迅速?陕西留坝县委党校和河南孟州市政协虽然只是极少数,但也暴露出在政策执行落实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推行某项政策,不光要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更为重要的是督促检查。而这个督促检查除了自查自纠,更应该有上级检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参与,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要等待媒体曝光才去查处整改。刘小川